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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基本工資+時薪月薪年薪換算:月薪除以幾才對?

錢途編輯部錢途查核小組更新 閱讀約 25 分鐘

每年元旦一到,總有人盯著新聞跳出來的「基本工資又漲了」,然後立刻拿計算機把月薪除一除,想知道自己的時薪到底是多少、有沒有被低估。可是除完的人常常更困惑:月薪 29,500 元除以 240 只剩 123 元,怎麼比公告的基本時薪 196 元還低?是不是公司在坑我?

這篇文章要把這團迷霧一次撥開。本站的立場很明確:「月薪 ÷ 240」是法律上計算加班費的工具,不是用來判斷你月薪划不划算的尺。 把月薪制和時薪制硬要用同一個時薪去比高低,是最常見、也最容易吃虧的誤會。我們會先把 2026 年的基本工資數字、生效日、歷年走勢交代清楚,再深入拆解「除以 240」的來龍去脈,接著釐清時薪制與月薪制的本質差異、部分工時勞工的完整權益,最後守住一條紅線:試用期與兼職都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

一、2026 基本工資是多少?月薪 29,500、時薪 196,連 10 漲

先給結論:2026(民國 115)年基本工資為月薪 29,500 元、時薪 196 元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。 這是最低工資審議會在 2025 年 9 月 26 日做成的決議,再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告生效。月薪由 2025 年的 28,590 元調升 910 元(漲幅約 3.18%),時薪由 190 元調升至 196 元(漲幅約 3.16%)。

這次調整最關鍵的三個數字,先用卡片釘住:

29,500 元

2026 年每月基本工資(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)

來源:勞動部公告

196 元

2026 年每小時基本工資(時薪制適用)

來源:勞動部公告

約 247 萬人

本次調漲預估受惠勞工人數(含本國勞工約 208 萬人)

來源:勞動部

值得一提的是,2024 年起《最低工資法》正式上路,過去大家熟悉的「基本工資」一詞,在法律上的正式名稱已是「最低工資」,但兩者指的是同一件事——雇主給付勞工的工資,不得低於這個下限。 為了符合多數人習慣,本文「基本工資」與「最低工資」會交替使用,意思相同。

二、歷年基本工資怎麼走?十年漲了近五成

結論先講:從 2016 年到 2026 年,月薪基本工資由 20,008 元漲到 29,500 元,累計漲幅約 47.4%;時薪由 120 元漲到 196 元,累計漲幅約 63.3%。 這是連續 10 年調漲的成果,也是觀察台灣勞動市場最直觀的一條曲線。

完整的歷年對照如下表,方便你一眼看出走勢與每年的調幅:

適用年度生效日月薪(元)時薪(元)
20162016/10/120,008120
20172017/1/121,009133
20182018/1/122,000140
20192019/1/123,100150
20202020/1/123,800158
20212021/1/124,000160
20222022/1/125,250168
20232023/1/126,400176
20242024/1/127,470183
20252025/1/128,590190
20262026/1/129,500196

把這條月薪線畫出來,連 10 漲的力道一目了然:

07375147502212529500201620182020202220242026每月基本工資
歷年每月基本工資走勢(2016–2026,元)

如果只看頭尾兩端,差距更震撼——把 2016 與 2026 的月薪、時薪放在一起對照:

053105158210月薪(千元)時薪(元)20162026
基本工資 10 年對照:2016 vs 2026(月薪以千元計、時薪以元計)

要怎麼解讀這條一路向上的線?《最低工資法》規定,審議時「應」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(CPI)年增率,並「得」參採勞動生產力、勞工平均薪資、經濟成長、國民所得、各業就業狀況等指標。也就是說,調幅不是憑感覺喊出來的,而是綁定通膨與經濟數據。2026 年的調幅之所以較前幾年溫和(3.18% vs 2025 年的 4.08%),主要反映 CPI 漲幅趨緩(約 1.76%)以及部分產業面臨國際貿易壓力的考量。

實務眉角

本站觀點一:基本工資年年漲,但「漲的是下限,不是你的薪水」。 如果你的月薪本來就明顯高於基本工資,調漲對你的薪資單通常沒有直接影響;真正受惠的是領基本工資、或薪資貼著下限的族群。但即使你薪水較高,調漲仍可能間接影響你——因為勞保、健保的「最低投保級距」會跟著基本工資往上調,部分原本投在最低級的人,保費與給付基準都會被自動拉高。

三、月薪換時薪為什麼是「除以 240」?

核心答案:因為勞動部把月薪制勞工的月薪「視為已給付相當於 240 小時之工資」,這個 240 來自每月 30 天 × 每日 8 小時。 所以法律上計算加班費要用的「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」,就是「月薪 ÷ 240」。

很多人以為「除以 240」是某種隨便定的慣例,其實它背後有明確的法律邏輯。勞基法的工資是以「月」為給付單位,但加班費要按「小時」加給,於是必須有一套把月薪換算成時薪的標準。勞動部的見解是:一個月以 30 天計、一天正常工時 8 小時,30 × 8 = 240,月薪就視為這 240 小時的對價。據此:

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= 月薪 ÷ 240

用 2026 年基本工資月薪 29,500 元代入:

  •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= 29,500 ÷ 240 ≈ 122.9 元

這個數字會直接決定你的加班費。例如平日延長工時,前 2 小時按 1⅓(≈1.34)倍、第 3 小時起按 1⅔(≈1.67)倍計給:

  • 平日加班第 1~2 小時:122.9 × 1⅓ ≈ 163.9 元/時
  • 平日加班第 3 小時起:122.9 × 1⅔ ≈ 204.8 元/時

這裡有一個很多人沒注意到、卻常被雇主拿來鑽漏洞的細節:為什麼是固定除以 30 天,而不是按當月實際天數(28、29、30、31 天)去除? 答案是,勞動部為了避免「大小月」造成同一份月薪在不同月份算出不同時薪的荒謬結果,統一以「30 天」為換算基準,不論該月實際是幾天。這代表二月只有 28 天,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並不會因此變高;八月有 31 天,也不會因此被稀釋變低。對勞工而言,這個固定基準其實是一種保護——它讓你的加班費單價全年一致,不會隨月份浮動,雇主也無法用「這個月天數多、所以你的時薪基準要除得更細」來壓低你的加班費。

值得進一步說明的是,「30 天」這個分母在實務上偶爾會引起爭議。有些雇主主張,一個月平均其實有 30.4 天(365 ÷ 12),所以應該除以更大的數字,藉此把每小時工資額算低、加班費跟著縮水。但勞動部的見解很清楚:為了對勞工有利且計算單純,一律以 30 計,不採 30.4。 你只要記住,凡是「把分母做大、讓你時薪變低」的算法,方向上都對勞工不利,通常就站不住腳;反之,「把分母做小、讓你時薪變高」的約定(例如雙方約定月薪視為 174 小時的對價)才是合法且有效的,因為它更有利於勞工。

理解這個邏輯後,你就能看穿一個常見的話術陷阱。某些雇主會在勞動契約裡偷偷寫「月薪視為已給付 30 日全日(含例假、休息日)共 240 小時以上之工資」,再用很大的分母去算加班費基準。一旦你發現自己的加班費單價明顯低於「月薪 ÷ 240」,就要提高警覺,這很可能是契約裡藏了對你不利的換算條款。

注意

「除以 240」是上限規則,不是你能被任意更改的鐵律。 勞基法的設計是「最有利於勞工」——若勞雇雙方另有約定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高於 240 的算法,從其約定;但雇主不能反過來用「除以更大的數字」(例如除以 30.4 天再除以更多小時)把你的時薪基準壓低。此外,請假扣薪(如事假、普通傷病假)的每小時工資額,應與加班費的計算基準一致,雇主不能加班用 240、扣薪卻換另一套算法佔你便宜。

順帶補充一個延伸觀念:日薪制勞工的換算又是另一套邏輯。日薪制是「以一日為計薪單位」,把日薪除以 8 小時就是時薪基準(例如日薪 1,600 元,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200 元)。它和月薪制最大的不同是——日薪制原則上「有上班才有錢」,例假與休息日是否照給,要看勞動契約怎麼約定。所以同樣是把薪資換算成時薪,月薪除以 240、日薪除以 8、時薪則直接是它本身,三種計薪方式背後的「不出勤要不要給錢」邏輯都不一樣,不能混為一談。這也再次說明:薪資換算從來不是單純的數學除法,而是牽涉到「這份薪水包了哪些不出勤時間」的制度設計。

如果你只是想快速把月薪、時薪、日薪、年薪互換,不用每次自己按計算機:

用「時薪月薪年薪換算器」一鍵互換各種薪資單位 →時薪、月薪、年薪一鍵互換,含基本工資對照。

四、為什麼月薪 ÷ 240 比基本時薪 196 還低?這不是被坑

結論:因為兩個數字回答的是不同問題。 月薪 29,500 ÷ 240 ≈ 123 元,是「一個月的整包報酬平均到每一個小時」;基本時薪 196 元,是「時薪制下實際出勤每一小時的單價」。拿前者去跟後者比高低,等於拿蘋果比橘子。

這是最多人卡住、也最常誤會被剝削的地方,必須講清楚。關鍵在於:月薪 29,500 元買的是一整個月,而那一整個月裡有很多「不用上班卻照領錢」的時間。

以一個月 30 天為例,月薪制勞工的這 29,500 元,其實涵蓋了:

  • 正常出勤的工作日(約 22 個工作日)
  • 每週的例假(週日,不出勤照領)
  • 每週的休息日(週六,不出勤照領)
  • 期間若遇國定假日,放假照領
  • 累積的特別休假(休假照領薪水)

換句話說,月薪是把「有上班的時數」和「沒上班但照領的時數」綁成一包給你。當你用 240(含了那些不出勤但照領的時數)去除,得到的「平均每小時」自然會比「實際出勤每一小時的單價」低。這完全合理,不是公司少給你錢。

反觀時薪制 196 元,是「你來上班的每一個小時」才付的單價——沒排班、沒出勤的時間(例假、休息日、你沒上的國定假日)通常就沒有這筆錢。所以時薪的單價看起來高,是因為它把「不出勤就沒錢」的風險壓在勞工身上,用較高的單價來補償。

我們用一個簡化對照把這件事算給你看。假設一位月薪制員工月薪 29,500 元,當月正常出勤 22 天、每天 8 小時,實際上班 176 小時:

比較基準算法結果
月薪 ÷ 240(法定加班費基準)29,500 ÷ 240≈ 123 元
月薪 ÷ 實際出勤時數29,500 ÷ 176≈ 168 元
時薪制基本時薪公告值196 元

看出來了嗎?如果改用「實際出勤時數」去除,月薪制的等效時薪會跳到約 168 元,立刻拉近與 196 元的差距。而且這還沒把月薪制的隱形福利算進去——勞健保雇主負擔、年終獎金、資遣費的年資累積、特休照領薪水……這些時薪制(尤其是排班型兼職)往往拿不滿或被忽略。

實務眉角

本站觀點二:判斷「划不划算」要看整包待遇,不是比單一時薪數字。 月薪制看起來「每小時較便宜」,但它把例假、特休、勞健保、年終都打包進去,整體保障通常更完整。時薪制單價高,是因為把「沒班就沒錢」的風險轉嫁給勞工。所以下次別再用「月薪 ÷ 240 才 123 元,輸給時薪 196」這種比較嚇自己——那是兩套不同的計價邏輯。

五、月薪、年薪、時薪怎麼互換?別被「年薪」數字騙了

結論:月薪換年薪不是單純乘以 12,台灣常見的「保障年薪」其實藏著年終、三節獎金等變數,看年薪數字前一定要先問清楚是「幾個月」。 這是談薪資、比較工作機會時最容易被話術帶風向的地方。

很多人在比較兩份工作時,只盯著「月薪」或「年薪」其中一個數字,結果被誤導。正確的換算邏輯應該是把同一個基準拉齊。以基本工資月薪 29,500 元為例:

  • 月薪換年薪(只算本薪 12 個月):29,500 × 12 = 354,000 元/年
  • 若雇主給「保障 13.5 個月」:29,500 × 13.5 = 398,250 元/年(多出的 1.5 個月通常是年終加上三節)
  • 年薪換月薪(用 13.5 個月反推):若某份工作開「年薪 50 萬、保障 14 個月」,實際月薪是 500,000 ÷ 14 ≈ 35,714 元,而不是 500,000 ÷ 12 ≈ 41,667 元

看出陷阱了嗎?同樣一筆年薪,用「12 個月」還是「14 個月」反推,算出來的月薪差了快 6,000 元。 有些雇主刻意用大的月數去稀釋月薪、或用漂亮的年薪總額吸引人,實際每月落袋卻不如預期。

下面用一張圖,比較「只給 12 個月」與「給 13.5 個月(含年終與三節)」在基本工資水準下的年薪差異:

011250022500033750045000012個月13個月13.5個月14個月年薪總額
基本工資 29,500 元下,不同保障月數的年薪差異(元)

提示

要釐清一個常被混淆的點:「年終獎金」在法律上多屬「恩惠性給與」,不一定是雇主必須給的工資。 勞基法施行細則把節金、年終獎金等列為「非經常性給與」,原則上不算入平均工資的計算。所以雇主口頭承諾的「保障 14 個月」如果沒有寫進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,實務上可能說變就變。談薪資時,務必確認年終、三節到底是「契約保障」還是「看公司營運給」,這會直接影響你的實質年所得。

想快速把月薪、時薪、日薪、年薪在不同月數假設下互換,不用每次手動乘除:

用「時薪月薪年薪換算器」設定保障月數,一次算清各種薪資單位 →時薪、月薪、年薪一鍵互換,含基本工資對照。

六、基本工資調漲,雇主成本到底增加多少?

結論:基本工資漲 910 元,雇主每月增加的成本其實遠不只 910 元——因為勞保、健保、勞退的雇主負擔都會跟著最低投保級距連動上升。 理解這一點,才能看懂為什麼每年基本工資審議,資方總是反彈得最激烈。

很多人以為「基本工資漲 910 元,雇主就多付 910 元」,這是低估了。對一個原本領基本工資、勞健保都投在最低級的全職員工來說,雇主的實際增加成本要把以下幾項加總:

  • 薪資本身:每月多付 910 元(28,590 → 29,500)。
  • 勞保雇主負擔:投保薪資由 28,590 漲到 29,500,雇主負擔 70%,每月約增加 (29,500 − 28,590) × 12.5% × 70% ≈ 80 元
  • 健保雇主負擔:投保金額同步上調,雇主負擔約 60%(含眷屬平均),每月增加數十元。
  • 勞退提繳:雇主強制提繳 6%,月提繳工資由 28,590 漲到 29,500,每月增加 (29,500 − 28,590) × 6% ≈ 55 元

把這些加起來,雇主每月為一名基本工資員工增加的總成本,大約落在 1,050~1,100 元之間,比帳面的 910 元多出兩成左右。如果一家公司有 50 名基本工資員工,一年增加的成本就接近 65 萬元。這也是為什麼餐飲、零售、製造等用人密集的產業,對基本工資調漲特別敏感。

實務眉角

本站觀點三:對勞工而言,看懂「雇主總成本」比看懂「帳面月薪」更重要。 因為你真正從雇主身上拿到的價值,不只是薪資單上的數字,還包括雇主替你出的勞保七成、健保六成、勞退 6%。在比較工作機會時,一份「月薪低一點但足額投保、勞退足額提繳」的工作,整體價值可能高過「月薪高一點但低報投保薪資、勞退只提最低」的工作。別只比月薪,要比「雇主到底為你出了多少」。

七、時薪制 vs 月薪制:根本差異一張表看懂

結論:時薪制與月薪制最大的差別,在於「沒上班的時間有沒有錢」與「隱形福利的完整度」。 兩者各有適合的對象,沒有絕對的好壞,重點是看你的工作型態與雇主有沒有把該給的給足。

下表把兩種制度的核心差異一次攤平:

比較項目月薪制時薪制
計薪單位以「月」為單位,固定月薪以「實際出勤時數」計薪
大小月影響不論 28/30/31 天,月薪不變上班幾小時就領幾小時
例假、休息日不出勤照領通常無班即無薪
國定假日放假照給工資有出勤才有,需依法加給
特別休假依年資給,休假照領薪同樣有特休(依工時比例),但常被忽略
加班費基準月薪 ÷ 240即時薪本身
勞健保一般由雇主投保並負擔七成達門檻仍須投保,部分工時常被漏保
收入穩定度高,每月固定低,隨班表浮動
適合對象全職、需穩定收入者學生、二度就業、需彈性者

要特別提醒:時薪制不是「沒有福利」,而是「福利容易被忽略或被雇主省略」。 法律上,時薪制與部分工時勞工同樣享有特休、加班費、國定假日工資、勞健保(達投保門檻時)、職災補償等權益。問題出在實務上很多雇主把兼職當成「純粹按小時付錢」,把這些該給的福利當成不存在——這正是時薪族最該自己盯緊的地方。

舉一個最常被忽略的例子:時薪制勞工若在國定假日出勤,雇主除了原本的時薪,還應再加給一日工資(國定假日出勤加倍)。很多打工族在連假被排班,卻只領平常的時薪,這就是被偷走的權益。以基本時薪 196 元、當天出勤 8 小時為例,平常工資是 196 × 8 = 1,568 元,國定假日出勤應再加給一日(再加 1,568 元),合計 3,136 元;如果雇主只給你 1,568 元,等於少給了一整天的工資。

再用一個完整的月收入對照,把兩種制度的差異具體化。假設甲是月薪制、月薪 29,500 元;乙是時薪制、時薪 196 元,當月排班 22 天、每天 8 小時(共 176 小時):

項目月薪制(甲)時薪制(乙)
當月出勤22 天 × 8 小時22 天 × 8 小時(176 時)
當月薪資29,500 元(固定)196 × 176 = 34,496 元
遇連假沒排班月薪不變收入直接減少
颱風天停班月薪照領沒上班通常沒錢
勞健保雇主負擔通常足額達門檻才保,常被漏

乍看之下,時薪制當月領的 34,496 元比月薪制的 29,500 元多了快 5,000 元,好像時薪比較賺。但這個比較有兩個陷阱:第一,那是「滿班」的理想狀況,一旦遇到連假、颱風、淡季減班,時薪制的收入會立刻縮水,月薪制則照領;第二,月薪制的 29,500 元背後,雇主還幫你出了勞保七成、健保六成、勞退 6%,而很多兼職時薪制連勞健保都沒被足額投保。所以「當月領多少」只是表象,要看的是「全年穩定度」加上「雇主到底替你出了哪些隱形成本」。

注意

颱風天(天然災害停止上班)是時薪制與月薪制差最多的時刻之一。依勞動部規定,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,雇主「宜」不扣發工資——但這對「月薪制」幾乎一定照領,對「時薪制、日薪制」卻常常變成「沒上班就沒錢」。颱風假頻繁的年份,時薪族一個月可能因此少領好幾千元,這是比較兩種制度時很容易被忽略的隱形差距。

八、部分工時(兼職)勞工的完整權益

結論:部分工時勞工受勞基法完整保障,基本工資、特休、加班費、勞健保、職災補償一個都不少,差別只在「依工時比例計算」。 兼職不是次等勞工,這是很多雇主與打工族都搞錯的觀念。

具體來說,部分工時勞工的核心權益包括:

  • 基本工資:按時計酬者,每小時不得低於 196 元(2026 年);按月計酬者,依工時比例換算後不得低於月基本工資 29,500 元。
  • 特別休假:同樣享有,依工時比例計給。若每週工作日數與全時勞工相同、只是每日時數較短,仍依勞基法第 38 條給特休;若工作時數整體較短,則以「實際工作時數 ÷ 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時(2,088 小時)× 法定特休日數」按比例計算。
  • 加班費:超過約定正常工時、或超過法定每日 8 小時/每週 40 小時的部分,依法加給。
  • 國定假日、例假:依法享有,出勤須加倍工資。
  • 勞健保與職災:達投保門檻者雇主必須投保;職災保險自 2022 年起,無論工時長短一律強制納保。

下面用一個算例示範部分工時特休怎麼抓。假設一位兼職人員一年實際工作 1,044 小時(約全時勞工的一半),年資滿 1 年,全時勞工滿 1 年法定特休為 7 天:

  • 特休時數 = 1,044 ÷ 2,088 × 7(天)× 8(小時/天)
  • = 0.5 × 56 小時 = 28 小時(約等於全時 7 天特休的一半)

這裡的 2,088 小時是怎麼來的?它是全時勞工的「全年正常工作時間」,以每週 40 小時、一年約 52.2 週計算(40 × 52.2 ≈ 2,088)。換句話說,部分工時的特休不是「打工仔沒有特休」,而是「按你實際投入的工時比例,公平地切一塊給你」。同樣的比例邏輯也適用於資遣費、退休金年資的計算——部分工時年資一樣會累積,只是按比例反映。

關於部分工時的勞健保,有幾個常被誤解的門檻要釐清。勞保部分,只要受僱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(一般為 5 人以上),無論工時長短,雇主都應為部分工時勞工加保,並按其月薪資總額對應投保薪資分級表申報——這裡有一個對部分工時特別重要的規定:部分工時勞工若月薪資未達基本工資,勞保投保薪資仍有專屬的較低級距(如 11,100 元、12,540 元等),讓低工時者也能以對應的薪資投保,而不是被排除在勞保之外。健保部分,受僱者原則上應由雇主投保;但若工時極短、不具受僱身分,則可能改以眷屬或地區人口身分納保。重點是:「兼職所以不用保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錯的。

注意

「兼職不用給特休、不用保勞保」是違法話術。 部分工時勞工只要符合條件,特休、加班費、國定假日加給、勞健保(達門檻)一樣都要給。雇主常用「你只是打工」「我們兼職都沒在保」「你工時太少不能保」當藉口,這些在法律上多半站不住腳。發現權益被省略,可保留出勤與薪資紀錄,向當地勞工局申訴。

想精算自己兼職時薪、加班費或國定假日出勤該領多少?直接用工具最快:

用「加班費計算器」算出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的加班工資 →依勞基法倍率,算出平日與休息日加班費。

九、試用期薪資:一塊不容打折的紅線

結論: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,這沒有任何例外。 勞動部明確函釋:勞動契約一旦生效、勞工實際提供勞務,雇主就必須依法給付工資,且不得低於最低工資。

這是求職族最常被坑、卻最該知道的一條紅線。值得注意的是,勞基法其實沒有明文規定「試用期」這個制度——它是勞雇雙方約定的產物。但正因為它不是一個獨立於勞基法之外的特殊期間,所以試用期間的所有勞動條件,包括工資,都必須完全符合勞基法與最低工資法的要求。常見的違法手法有:

  • 「試用期 8 折薪」:月薪打 8 折後若低於 29,500 元,即屬違法。
  • 「試用期前兩週是訓練不支薪」:只要勞工實際到職提供勞務,就必須給薪,沒有「無薪試用」這回事。
  • 「試用沒過就不發那段薪水」:試用未通過依法仍須給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。

實務眉角

本站觀點四:看到「試用期不支薪」或「試用期薪資面議、可低於基本工資」的職缺,直接視為警訊。 一個連最基本的薪資底線都想規避的雇主,往往在加班費、勞健保、特休上也不會老實。求職時請把「試用期是否足額給薪、是否依法投保勞健保」當成篩選紅旗,這比薪資數字本身更能看出一家公司守不守法。

順帶釐清試用期常見的幾個迷思。第一,試用期間雇主仍須為勞工投保勞健保,不能等「轉正」才保——這是很多新鮮人被坑的地方,到職第一天起就該有勞保,若雇主說「試用期過了再幫你保」,那段空窗一旦出事(例如通勤職災),你的保障就是零。第二,試用期長短法律雖未明定,但約定「無限期試用」或動輒半年、一年以上,恐被認定不合理而無效。第三,試用期內雇主若要終止契約,仍須有正當理由,且若符合資遣要件,仍應依法給付資遣費與預告,並非「試用沒過就能隨便走人、什麼都不用給」。

把這些迷思一次拆穿,重點只有一句:試用期不是雇主的特權空窗,而是同樣受勞基法與最低工資法完整約束的正式僱傭。 從你到職、開始提供勞務的那一刻起,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、勞健保要投保、特休年資開始累積、加班要給加班費——這些通通成立,沒有「試用期可以打折」這種事。下次面試聽到雇主用「試用期」當理由想少給什麼,你就知道該提高警覺了。

十、基本工資調漲,連帶影響哪些數字?

結論:基本工資是許多勞動與社會保險計算的「錨點」,它一漲,勞保、健保的最低投保級距、部分津貼與補助標準都會跟著動。 所以即使你的薪水高於基本工資,這次調漲仍可能透過這些連動間接影響你。

最直接受影響的是勞保與健保的最低投保級距:

  • 勞保投保薪資:第 1 級(最低級)自 2026 年起由 28,590 元調升至 29,500 元,與新基本工資一致;最高級維持 45,800 元。原本投在最低級的人,勞保局會「自動逕調」到新級距。
  • 健保投保金額:第一級同步調為 29,500 元;最高級維持 313,000 元。
  • 費率凍漲:2026 年勞保合計費率維持 12.5%(普通事故 11.5%+就保 1%)、健保一般費率維持 5.17%,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率 2.11%。
  • 勞退:雇主提繳 6%、月提繳工資上限 150,000 元不變,最低級距同樣連動基本工資。

提示

為什麼基本工資一動,這麼多數字跟著動?因為《最低工資法》第 18 條規定,其他法令中原本以「基本工資」為依據的規定,一律適用本法所定的最低工資。換句話說,最低工資是整個勞動與社會保險體系的共同基準線,它就像錨——錨一移,掛在上面的勞保、健保最低級距、各類以基本工資計算的津貼與補助標準,都會跟著平移。

十一、違反基本工資的罰則:最高 150 萬元

結論:雇主給付低於最低工資,依《最低工資法》可處 2 萬元至 100 萬元罰鍰,情節重大者最高可加重至 150 萬元,並公布雇主名稱、負責人姓名與裁罰金額。 這是基本工資能真正落地的牙齒。

具體的處罰機制如下:

  • 罰鍰金額:2 萬至 100 萬元;得視事業規模、違反次數或情節,加重至 150 萬元。
  • 公布資訊:主管機關裁罰時,應公開雇主名稱、負責人姓名、裁罰日期與金額,並限期改善。
  • 未改善加重:屆期未改善者,按次處罰。
  • 補繳義務:除罰鍰外,若涉及低報投保薪資,雇主還須補繳短繳的保費差額,並可能對勞工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2 萬~150 萬元

違反最低工資的罰鍰範圍(情節重大最高 150 萬元,並公布雇主名稱)

來源:最低工資法

對勞工來說,這些罰則的存在,正是你主張權益時的後盾。如果你領的薪水低於基本工資、或試用期被打折、或兼職該給的福利被省略,這些都不是「公司規定」就能合理化的,而是可以檢舉、可以求償的違法行為。

十二、常見錯誤與陷阱

繞著基本工資與薪資換算,這些坑很多人踩——

  • 用「月薪 ÷ 240」去判斷月薪划不划算:240 是加班費基準,不是用來比較月薪制與時薪制誰賺得多的尺。
  • 以為時薪制沒有特休、加班費:部分工時勞工依法享有特休(按比例)、加班費、國定假日加給,只是常被雇主省略。
  • 接受「試用期低於基本工資」的條件: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,無薪試用、試用打折都違法。
  • 時薪族在國定假日被排班卻只領平常時薪:國定假日出勤應加倍工資,這筆很常被吞掉。
  • 以為基本工資漲跟我無關:勞保、健保最低投保級距會連動,原本投在最低級的人保費與給付基準都會變。
  • 兼職以為「公司沒幫人保勞保是常態」:達投保門檻就必須保,職災更是一律強制納保。
  • 把月薪 ÷ 240 拿來扣請假薪水、卻用別的算法給加班費:兩者基準必須一致,雇主不能挑對自己有利的算。
  • 以為加班費可以用「除以更大的數」壓低:240 是不利勞工方向的上限,雇主不能擴大分母把你的時薪基準做低。

十三、行動清單

看完這篇,請依序確認以下幾件事,把自己的薪資權益握牢:

    這份清單照做一遍,大概花不到半小時,卻能幫你守住每個月實實在在的薪資與福利。薪資權益不會自己跳出來提醒你,它需要你主動核對。

    十四、速查表

    項目2026(115)年數值/規則
    每月基本工資29,500 元
    每小時基本工資196 元
    生效日2026 年 1 月 1 日
    較 2025 年調幅月薪 +910 元(約 +3.18%)/時薪 +6 元
    連續調漲年數第 10 年
    預估受惠人數約 247 萬人
    月薪換時薪(加班費基準)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= 月薪 ÷ 240(30 天 × 8 小時)
    基本工資 ÷ 24029,500 ÷ 240 ≈ 122.9 元
    平日加班前 2 小時平日時薪 × 1⅓(≈1.34 倍)
    平日加班第 3 小時起平日時薪 × 1⅔(≈1.67 倍)
    部分工時特休實際工時 ÷ 2,088 × 法定特休日數(按比例)
    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(無薪試用、打折皆違法)
    勞保最低投保薪資29,500 元(連動基本工資)
    健保最低投保金額29,500 元(連動基本工資)
    勞保合計費率12.5%(普通事故 11.5%+就保 1%,凍漲)
    健保一般費率5.17%(凍漲)
    違反罰則2 萬~100 萬元,情節重大最高 150 萬元,並公布雇主名稱
    法源最低工資法、勞動基準法

    基本工資看似只是新聞上一個年年更新的數字,但它牽動的是每位勞工最底層的保障:你的薪水下限、你的加班費基準、你的勞健保級距、你試用期該領多少、你兼職時該不該有特休。把「月薪 ÷ 240 是加班費基準、不是月薪價值」這個觀念記住,再養成每次領薪驗算一遍的習慣,你就不會被「除一除好像很低」的錯覺嚇到,也不會讓雇主用各種話術省下本該屬於你的錢。

    最後再強調一次本站的核心立場:月薪制與時薪制沒有絕對的好壞,關鍵在於整包待遇是否足額、福利是否被誠實給付。 月薪 ÷ 240 是法律給的加班費工具,不是用來貶低月薪價值的尺;時薪 196 元的單價較高,是因為它把「沒班就沒錢」的風險轉嫁給你。看懂這兩套計價邏輯的差別,你才能在簽約、談薪、核對薪資單時,做出對自己真正有利的判斷。

    本文所引用之基本工資、費率、級距與罰則均以 2026(民國 115)年現行規定整理,僅供理解與試算參考。實際薪資認定、加班費計算與權益主張,請以勞動部公告及個案核定為準;遇有勞資爭議,建議洽詢當地勞工局或勞動部尋求協助。

    常見問題

    2026 年基本工資是多少?什麼時候開始?

    2026(民國115)年基本工資為月薪 29,500 元、時薪 196 元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,是連續第 10 年調漲。月薪由 2025 年的 28,590 元調升 910 元、漲幅約 3.18%;時薪由 190 元調升至 196 元。這次調整預估約 247 萬名勞工受惠,依據《最低工資法》辦理,違反者最高可罰 150 萬元。

    月薪換算時薪為什麼是除以 240?

    因為勞動部把月薪制勞工的月薪「視為已給付相當於 240 小時之工資」,這個 240 來自每月 30 天 × 每日 8 小時。所以計算加班費要用的『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』就是『月薪 ÷ 240』。以基本工資 29,500 元為例,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29,500 ÷ 240 ≈ 122.9 元。要注意:這是『加班費基準』,不代表把你的月薪改成時薪制就只值這個時薪。

    月薪 29,500 元除以 240 才 123 元,比基本時薪 196 元還低,這樣合法嗎?

    合法,因為兩者是不同概念。月薪 29,500 元是『一個月(含例假日、不出勤的休息日)的整包報酬』,平均到每一個工作小時自然會比較低;時薪 196 元是『時薪制下實際出勤每一小時』的單價,不含例假、特休、年終等。月薪制的人其實享有更多隱形福利(有薪假、勞健保雇主負擔、資遣費年資累積),所以不能直接用 240 的時薪去跟 196 比高低。

    試用期可以給低於基本工資的薪水嗎?

    不可以。勞動部明確函釋:勞動契約一旦生效、勞工實際提供勞務,雇主就必須依法給付工資,且不得低於基本工資。試用期間並沒有任何『可以打折』的法律依據,常見的『試用期 8 折』『試用期不支薪當訓練』都是違法的。違反《最低工資法》可處 2 萬至 100 萬元、情節重大最高 150 萬元罰鍰,並公布雇主名稱。

    部分工時(兼職)也有基本工資與特休嗎?

    有。部分工時若按時計酬,每小時不得低於 196 元;按月計酬則換算工時比例後不得低於月基本工資。特別休假同樣享有,依工時比例計給——以實際工作時數 ÷ 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時(2,088 小時)× 法定特休日數計算。加班費、例假加倍工資、職災補償等,部分工時勞工與全職一視同仁。

    時薪制和月薪制哪個比較划算?

    要看實際出勤狀況與雇主有沒有把該給的福利給足。時薪制只在『有上班的時數』才有錢,沒上班(含國定假日如果沒排班)就沒收入,且很多隱形福利容易被忽略;月薪制則是不論大小月、含例假與特休都領固定月薪,勞健保、年終、資遣費年資累積也較完整。對需要穩定收入的人,月薪制通常較有保障;對只能彈性排班的人,時薪制提供彈性但要自己盯緊權益有沒有被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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