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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什麼?解約金、保單借款與被強制執行

Eric錢途查核小組更新 閱讀約 11 分鐘
先算再看:儲蓄險試算 →
本文目錄(6 個段落)

保單上那一欄「保單價值準備金」,很多人買了好幾年都沒看懂。它不是你繳了多少保費,也不是你解約能拿回多少,但這兩件事、加上保單能借多少錢、利變型保單的利息怎麼算、法院能不能把保單解約拿去還債,全部都以它為準。這篇用保險法的條文把它講清楚,再用一張年繳 10 萬元的儲蓄險走一遍。

一、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什麼

保單價值準備金(常簡稱「保價金」)是保險公司從你繳的保費裡,扣掉這張保單的成本(危險保費、附加費用)之後提存下來、按保單的預定利率逐年累積,準備將來給付用的錢。它記在保險公司的帳上,但法律上大部分權利是要保人的:解約時要按它算解約金,借款時以它為上限,契約終止時要返還給你。

用一句話記:你繳的保費是「進去的錢」,保價金是「這張保單現在帳上有的錢」,解約金是「現在走人能帶走的錢」。 三個數字通常是保費 > 保價金 > 解約金,越往後越接近,最後保價金和解約金會超過已繳保費。建議書上的「解約金」那一欄翻正的年份,就是這張保單的打平點。

二、解約金:法律只保障四分之三

保險法第 119 條規定,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,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,保險公司要在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付解約金,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四分之三;解約金的條件和金額要寫在契約裡。

所以法律只保證下限。以一張第 3 年保價金 27 萬元的保單來說,解約金最低可以是 27 萬 × 3/4 = 20.25 萬元。實務上多數保單的解約費用率沒有那麼高,條款會逐年列出,但買之前要知道:前幾年解約,最多可能有四分之一的保價金拿不回來。

金額
第 3 年已繳保費(年繳 10 萬 × 3 年)30 萬
第 3 年保價金(示意)27 萬
法定解約金下限(保價金 × 3/4)20.25 萬
本例條款的解約金(示意)25.5 萬
第 3 年解約實際少拿(已繳 − 解約金)4.5 萬

上表除了法定比例,保費、保價金、解約金都是示意數字。你自己的保單要看建議書或保單條款的「解約金表」。

三、保單借款:可以借,但不能讓利息滾過保價金

保險法第 120 條: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,要保人可以用保險契約為質,向保險公司借款;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撥款。可借的比例和利率由各家條款訂,額度不會超過保價金。

短期缺錢,借款通常比解約划算。 同一張第 3 年的保單,解約當下少拿 4.5 萬元,保單也沒了。改成保單借款 10 萬元,假設年利率 3.5%,借半年利息約 1,750 元、借一年約 3,500 元,還款後保障和累積都照舊。

但借了不還,會讓保單停效。 第 120 條第 3 項規定,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,保險公司應在超過那天的 30 天前書面通知你還款;沒還,契約自超過那天起停止效力。保險公司沒通知的話,則從書面通知日起 30 天內沒還,次日起停效。假設借了 20 萬元、年利率 3.5%、利息都不繳而滾入本金,保價金停在 23 萬元左右(示意),第 4 年底本息約 22.95 萬元還在保價金以內,第 5 年就變成約 23.75 萬元,超過保價金、保單停效。

注意

本站觀點:保單借款適合「幾個月內確定還得起」的錢,不適合拿來長期週轉。 利率比信貸低、不看信用,是它的優點;但它沒有每月還款的壓力,最容易借了就忘。借之前先決定還款日,至少每年把利息繳掉,不要讓本息去追保價金。

四、宣告利率算在保價金上,不是算在你繳的保費上

利率變動型保單常寫「宣告利率 2.25%」,很多人直接拿已繳保費乘上去。實際上增值是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上:保價金本來就按預定利率成長,另外再依(宣告利率 − 預定利率)× 保價金 給回饋金。各保單算法以條款為準。

以第 5 年已繳 50 萬元、保價金 46 萬元、預定利率 1.75%、宣告利率 2.25% 為例(數字皆為示意):

算法一年增值
誤算:已繳保費 50 萬 × 2.25%11,250 元
保價金按預定利率成長:46 萬 × 1.75%8,050 元
回饋金:46 萬 ×(2.25% − 1.75%)2,300 元
實際合計10,350 元

差距看起來不大,但它說明了一件事:宣告利率越高、越接近前期,跟定存比較時越容易高估。 前幾年保價金低於已繳保費,宣告利率再好看,實際報酬也要用 IRR 算。把年繳保費、年期、建議書上的解約金填進儲蓄險試算,就能看到這張保單真實的年化報酬率,再拿去跟定存利率比。

用 IRR 算這張儲蓄險真實的報酬率 →輸入年繳保費與滿期金,算出儲蓄險的 IRR 真實報酬率,並與定存做比較。

五、保單會不會被法院強制解約?114 年新增 149,357 元門檻

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抗大字第 897 號民事大法庭裁定(111 年 12 月 9 日)認為,執行法院在必要時可以核發執行命令,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壽險契約,由保險公司把解約金交給債權人。也就是說,欠債時保單不是「放在保險公司就安全」。

114 年 6 月 18 日保險法增訂第 123 條之 1,加了兩道保護:

  • 低解約金的保單不能扣押:要保人是債務人的人壽保險,各張有效契約的解約金債權,未超過最近一年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1.2 倍計算的 6 個月金額(取各地最高的標準),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的標的。
  • 主管機關公告的提升基本保障型壽險,解約金債權不得扣押,沒有金額上限。

最低生活費各縣市不同,條文要求取最高標準,115 年最高的是臺北市每人每月 20,744 元:20,744 × 1.2 × 6 = 149,356.8,約 149,357 元。這是「每張契約」的門檻,不是每個人合計;每年最低生活費公告後會跟著變。另外保險法同次也增訂第 129 條之 1:要保人是債務人的健康保險契約,解約金債權一律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。

提示

這一節是讓你知道規則的輪廓,不是脫產建議。刻意把錢搬進保單來躲債,債權人可以依民法撤銷詐害行為;真的有債務問題,先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律師。

六、保費沒繳、停效時,保價金會怎樣

依保險法第 116 條,人壽保險的保費到期沒繳,經催告到達後屆滿 30 天仍沒繳,契約效力停止。

  1. 1停效後 6 個月內:補繳保費、約定利息和其他費用,隔天上午零時恢復效力
  2. 2超過 6 個月申請復效:保險公司可以在 5 天內要求可保證明,收到證明 15 天內沒拒絕就視為同意
  3. 3復效期限:契約約定的期限不得少於停效日起 2 年,也不能晚於保險期間屆滿日
  4. 4期限過了:保險公司可以終止契約;已繳保費滿 2 年以上而有保價金的,要返還給你

很多保單另有「自動墊繳」條款:保費沒繳時先用保價金墊,保單不停效,但墊繳的金額要算利息、會吃掉保價金。另一個選項是第 118 條的減額繳清:不再繳保費,用現有保價金扣掉營業費用(上限原保險金額 1%)改買一張保額較低、已繳清的保單。繳不起時,先比較這兩條路,再考慮解約。


看保單價值準備金只要記三件事:解約前先看解約金表,法律只保證保價金的四分之三;短期缺錢先考慮保單借款,但別讓本息超過保價金;比較報酬時看保價金和 IRR,不要拿已繳保費乘宣告利率。把錢放在哪個桶比較合適,也可以參考定存、活存怎麼分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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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保單價值準備金和解約金有什麼不同?

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保險公司替這張保單累積的準備金;解約金是你提前終止契約時實際拿回的錢,通常是保價金再扣掉解約費用。保險法第 119 條規定,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,解約金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的四分之三,而且條件與金額要寫在保險契約裡。所以前幾年解約金常常低於保價金,越往後解約費用率越低,兩者會越來越接近。

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借出來嗎?

可以,這叫保單借款。保險法第 120 條: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,要保人可以用保險契約為質向保險公司借款,保險公司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撥款。可借金額和利率由各家保單條款訂,上限不會超過保價金。要注意的是,借款本息一旦超過保價金,保險公司要在 30 天前書面通知你還款,沒還的話,契約自超過那天起停止效力。

保單借款和直接解約,哪個比較划算?

短期缺錢通常是借款比較划算。以年繳 10 萬元、第 3 年的儲蓄險為例:已繳 30 萬元,若解約金 25.5 萬元,解約當下就少拿 4.5 萬元,保單也沒了;改成保單借款 10 萬元、年利率 3.5%,借半年的利息約 1,750 元,還款後保單照舊。但借款不還、利息一直滾,最後本息超過保價金,保單會停效,那就比解約更糟。

宣告利率是用我繳的保費算嗎?

不是。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,是算在保單價值準備金上,不是算在已繳保費上。常見的回饋算法是(宣告利率 − 預定利率)× 保價金,預定利率那一段本來就已經反映在保價金的成長裡。前幾年保價金低於已繳保費,所以實際增值會比「已繳保費 × 宣告利率」少。各保單的算法以條款為準。

保單會被法院強制執行解約嗎?

會。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抗大字第 897 號大法庭裁定(111 年 12 月 9 日)認為,執行法院必要時可以核發執行命令,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壽險契約,由保險公司把解約金交給債權人。114 年 6 月保險法增訂第 123 條之 1 加了豁免門檻:每張有效壽險契約的解約金,未超過最近一年公告最低生活費 1.2 倍的 6 個月金額(取各地最高的標準),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。以 115 年臺北市每人每月 20,744 元計算,約 149,357 元。

保費沒繳,保單價值準備金會怎樣?

依保險法第 116 條,人壽保險的保費到期沒繳,經催告到達後屆滿 30 天仍沒繳,契約效力停止。停效後 6 個月內補繳保費、利息與其他費用,隔天零時就恢復效力;超過 6 個月申請復效,保險公司可以要求可保證明。契約約定的復效期限不得少於停效起 2 年,期限過了保險公司可以終止契約,若已繳保費滿 2 年以上而有保價金,要返還給你。很多保單也有自動墊繳條款,會先用保價金墊繳保費,條款要自己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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