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代健保是什麼?補充保險費 6 類所得全解:費率 2.11%、起扣門檻與算例一次搞懂
錢途編輯部錢途查核小組更新 閱讀約 30 分鐘
如果你曾經領到一筆比較大的股利、年終獎金,或當包租公收到租金,卻發現實際入帳金額比預期少了一截,那很可能不是算錯帳,而是「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」悄悄被扣走了。這筆錢不像每月薪資單上的健保費那樣顯眼,它藏在「給付當下就被扣掉」的機制裡,等你發現時,錢早就進了健保署的帳。
很多人對二代健保的印象停留在「好像有這個東西」,但說不清楚到底哪些錢會被扣、扣多少、誰來扣。這篇文章的立場很明確:補充保險費不是稅,而是一筆「隱形的薪資外扣款」,了解它的遊戲規則,你才知道哪些收入會縮水、縮多少,以及哪些「規避」根本是白費力氣。 我們會先講清楚二代健保改革的來龍去脈、一般保費與補充保費的根本差異,再把 6 類所得逐一拆到你能自己手算,最後拆穿幾個最常見、害人誤判的迷思。
一、二代健保是什麼:從「按月薪算」到「連獎金股利也算」
要理解補充保險費,得先知道它為什麼存在。健保開辦初期採用的「一代健保」,保費幾乎只看一件事——你的月投保金額(簡化來說就是你的月薪級距)。問題是,這個設計有個明顯漏洞:兩個人就算「總收入」一樣,只要收入結構不同,繳的健保費就可能差很多。
舉個最直白的例子:A 每月領固定高薪,他的投保金額高、健保費自然繳得多;B 的月薪不高(投保金額低),但他靠股利、租金、兼差賺進大把收入。在一代健保下,B 這些「薪資以外」的龐大收入完全不計入保費基礎——他用比 A 低的投保金額,享受同樣的健保,卻繳更少的錢。這對純靠薪水吃飯的受薪族並不公平。
二代健保就是為了補這個洞而生。自民國 102 年(2013 年)1 月 1 日起,健保費正式拆成兩部分:
- 一般保險費:維持原本「按投保金額計算」的邏輯,你每月固定繳,由你、雇主、政府三方分攤。
- 補充保險費:針對 6 類「沒被一般保費涵蓋到」的所得,在給付時另外扣一筆,費率 2.11%。
102/1/1
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正式上路日期,自此薪資以外的 6 類所得也納入健保費基礎
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提示
換句話說,二代健保不是「換一套新制度」,而是「在舊制度上補一層」。一般保險費照舊收,補充保險費是額外加上去的一層,專門攔截那些「不在月薪裡、但確實是收入」的錢——獎金、兼差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、執行業務所得。理解這個「補一層」的本質,後面所有規則都會變得好懂。
二、一般保險費 vs 補充保險費:六個維度看懂差異
這兩筆都叫「健保費」,但幾乎是兩種不同的生物。把差異攤開來看,你就不會再混淆:
| 比較項目 | 一般保險費 | 補充保險費 |
|---|---|---|
| 計費基礎 | 月投保金額(薪資級距) | 6 類非經常性所得 |
| 費率 | 5.17%(2026 年) | 2.11% |
| 收取頻率 | 每月固定 | 有該類所得時才扣 |
| 誰來負擔 | 員工、雇主、政府三方分攤 | 領取所得的人(個人端)/給付薪資差額(雇主端) |
| 扣款方式 | 每月從薪資扣 | 給付當下由扣費義務人就源扣繳 |
| 你會不會感覺到 | 薪資單上看得到 | 多半被扣了也沒發現 |
最值得記住的兩個差異是:第一,費率不同——一般保費 5.17%、補充保費 2.11%,別把兩個數字搞混。第二,收取邏輯不同——一般保費是「不管你這個月有沒有額外收入,每月都固定繳」;補充保費是「平常不收,只有當你領到那 6 類所得時,才在那一筆上扣」。
實務眉角
本站觀點:把補充保險費理解成「隱形的薪資外扣款」,比理解成「另一種稅」更貼近真相。 它不是政府年底跟你結算的稅,而是在你「領錢的那一刻」就被先扣掉的一筆費用——像銀行轉帳手續費那樣,錢還沒真正到你手上就少了一截。正因為它默默發生在給付端、沒有繳款單、不必你動手,多數人對「自己今年到底被扣了多少補充保費」毫無概念。想搞清楚自己的收入到底縮水多少,第一步就是承認它的存在、並學會自己估算。
三、補充保險費的核心公式:2.11% 怎麼套
在進入 6 類所得之前,先把最基礎的計算邏輯講清楚。個人端補充保險費的通用公式其實非常簡單:
補充保險費 = 應計費的所得金額 ×2.11%
難的從來不是「乘以 2.11%」這個動作,而是搞懂兩件事:(1) 哪些金額要算進「應計費的所得」?(2) 起扣門檻怎麼判定? 這兩件事每一類所得都不一樣,正是本文後半的重點。
但在那之前,有兩條「跨類別」的通則先記住:
- 單次計費上限 1,000 萬元:每一次給付,作為計費基礎的金額最多算到 1,000 萬元,超過部分不再計費。所以單筆給付的補充保費,天花板就是 1,000 萬 × 2.11% = 211,000 元。
- 就源扣繳、由扣費義務人代扣:你不必自己繳,由「給你錢的那一方」在給付時直接扣下來、代繳給健保署(詳見第十節)。
2.11%
現行補充保險費率,6 類所得一體適用
來源: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:補充保險費計算與繳納
把「2.11% × 應計費金額、單次上限 1,000 萬、給付方代扣」這三件事記牢,接下來只要逐類釐清「應計費金額怎麼認定、門檻在哪」就好。
四、6 類所得總覽:先看門檻,再看細節
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鎖定的 6 類所得,可以先用一張表掌握全貌。請特別注意「起扣門檻」這一欄——這是 6 類最大的差異所在:
| 類別 | 起扣門檻 | 計費基礎 | 費率 |
|---|---|---|---|
| ① 高額獎金 | 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 | 超過 4 倍的部分 | 2.11% |
| ② 兼職薪資 | 單次達當月基本工資(29,500 元) | 全額 | 2.11% |
| ③ 執行業務所得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| 全額 | 2.11% |
| ④ 股利所得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| 全額 | 2.11% |
| ⑤ 利息所得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| 全額 | 2.11% |
| ⑥ 租金收入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 | 全額 | 2.11% |
從這張表可以看出一個清楚的分群:③④⑤⑥ 這四類都是「單次 2 萬元起扣、達標即按全額計費」,規則一致、最好記;① 高額獎金用的是「投保金額 4 倍」的緩衝制;② 兼職薪資則是以「基本工資」為門檻。
從圖上一眼就能看出:高額獎金的起扣門檻(隨投保金額而定,圖中以投保 4 萬元、4 倍即 16 萬元示意)遠高於其他類別,這也是「投保金額越高、緩衝越大」的視覺化。其餘四類整齊地落在 2 萬元,兼職薪資則卡在基本工資 29,500 元。記住這張圖的高低落差,比死背數字有用。
接下來逐一拆解。
五、第①類:高額獎金——「投保金額 4 倍」的緩衝制
高額獎金是 6 類裡規則最特別的一類,因為它不是「單次達標就扣」,而是給你一個「全年免扣額度」,超過才扣。
什麼算「獎金」?
這裡的獎金,指的是雇主發給你、但不屬於每月固定薪資的各種給付: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(春節、端午、中秋)、績效獎金、全勤獎金、紅利、分紅等。每月固定領的本薪、固定津貼不算(那些已經算進一般保費的投保金額了)。
免扣額度=當月投保金額 ×4
計算方式是:以你「當月的投保金額」乘以 4,作為全年累計的免扣額度。全年領到的獎金累計起來,超過這個額度的部分才需要扣 2.11%。
高額獎金補充保費 =(全年累計獎金 −投保金額 ×4)×2.11%
實際算例
假設小陳的月投保金額是 40,000 元:
- 免扣額度 = 40,000 × 4 = 160,000 元
- 他全年領了年終 12 萬 + 績效獎金 8 萬,累計獎金 = 200,000 元
- 超過免扣額度的部分 = 200,000 − 160,000 = 40,000 元
- 應扣補充保費 = 40,000 × 2.11% = 844 元
換成另一個投保金額較低的人——假設小林月投保金額 30,300 元,全年領獎金 30 萬:
- 免扣額度 = 30,300 × 4 = 121,200 元
- 超過部分 = 300,000 − 121,200 = 178,800 元
- 應扣補充保費 = 178,800 × 2.11% = 3,773 元
提示
注意:「投保金額 4 倍」是用領取獎金當月的投保金額計算。實務上,扣費義務人(雇主)在累計獎金達到 4 倍門檻的那一次發放時開始扣繳,後續每筆達標的獎金都會被扣。所以一個人到底被扣多少高額獎金補充保費,取決於「全年獎金總額」與「投保金額」這兩個變數的拉鋸——投保金額越高,4 倍的緩衝就越大,越不容易超過。
六、第②類:兼職薪資——以「基本工資」為門檻
如果你在「不是幫你保健保的那家公司」領薪水,這筆就是兼職薪資。最典型的情境是:你的健保掛在 A 公司(投保單位),同時又在 B 公司兼差領薪——那筆 B 公司發的薪水,就是兼職薪資。
門檻=當月基本工資
兼職薪資的起扣門檻不是 2 萬元,而是當月基本工資。2026 年(115 年)月基本工資為 29,500 元。
兼職薪資單次給付達到 29,500 元,整筆按 2.11% 扣補充保費;未達基本工資則免扣。
實際算例
設計師阿凱的健保掛在本職公司,他另外接了一個外部專案,某月對方一次給付 40,000 元 設計費(屬兼職薪資性質):
- 40,000 元 ≧ 基本工資 29,500 元,達標 → 整筆計費
- 應扣補充保費 = 40,000 × 2.11% = 844 元
若這筆兼職薪資只有 25,000 元(未達 29,500 元基本工資),則免扣。
提示
兼職薪資以「基本工資」為門檻、且達標就按全額計費(不是只算超過基本工資的部分),這點和高額獎金「只算超過 4 倍的部分」完全不同,很容易記錯。另外,未在任何投保單位投保的人(例如沒有正職、靠接案維生者),其兼職/執行業務性質所得的扣繳規則會略有差異,實務上以扣費義務人依健保署規定辦理為準。
七、第③類:執行業務所得——專業人士的單次 2 萬門檻
執行業務所得,指的是未列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,典型對象包括: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、醫師(自行執業)、技師、保險業務員、稿費、講師鐘點費、表演收入等「靠專業技能而非僱傭關係」賺取的收入。
門檻=單次給付達 2 萬元
同一次給付的執行業務所得達 2 萬元,整筆按 2.11% 扣補充保費;未達 2 萬元免扣。
實際算例
自由講師 Yuki 受邀到某企業授課,對方一次給付鐘點費 30,000 元:
- 30,000 元 ≧ 2 萬元,達標 → 整筆計費
- 應扣補充保費 = 30,000 × 2.11% = 633 元
若同一場只給付 18,000 元(未達 2 萬),則該筆免扣。
注意
這裡有個常見誤會:執行業務所得的補充保費,和你報所得稅時可以扣的「成本費用」是兩回事。補充保費是用「給付總額」算(達 2 萬就全額計費),不是用「扣掉成本後的淨利」算。也就是說,就算你這筆收入的實際成本很高、淨賺不多,補充保費仍按給付總額 2.11% 扣——這是它和綜所稅最大的差異之一。
八、第④類:股利所得——存股族最有感的一筆
對長期持股、靠配息生活或加碼的「存股族」而言,股利所得的補充保費是 6 類裡最有切身之痛的一筆。
什麼算「股利」?門檻怎麼看?
這裡的股利包括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。門檻是:
同一次分配的股利達 2 萬元,整筆按 2.11% 扣補充保費;未達 2 萬元的那一次免扣。
關鍵字是「同一次分配」——是以每一次除權息的給付各自判定,不是把全年所有股利加總後再看門檻。
實際算例
存股族老王持有某金融股,今年除息一次配發現金股利 50,000 元:
- 50,000 元 ≧ 2 萬元,達標 → 整筆計費
- 應扣補充保費 = 50,000 × 2.11% = 1,055 元
- 老王實際入帳 = 50,000 − 1,055 = 48,945 元
實務眉角
本站觀點:股利族是補充保費「最有感」的一群,因為它直接從每次配息裡先扣掉。 同樣是 2.11%,受薪族的獎金有「投保金額 4 倍」的緩衝、兼差有基本工資門檻,但股利只要單次達 2 萬就整筆計費、沒有緩衝額度。對倚賴股息現金流的人來說,這 2.11% 是每年配息季都會準時發生的「現金流折損」。要評估一檔高股息標的真實的稅後/費後報酬,務必把這 2.11% 一起算進去——帳面殖利率和你實際拿到的,中間隔著一筆補充保費。
九、第⑤類利息與第⑥類租金:同樣的單次 2 萬規則
利息與租金的規則和股利、執行業務所得一致——單次給付達 2 萬元就整筆按 2.11% 計費,因此放在一起講。
第⑤類:利息所得
指存款利息、儲蓄性質的信託收益、公債/公司債/金融債券的利息等。
同一次給付的利息達 2 萬元,整筆按 2.11% 扣。
實際算例:定存族小美某次領到一筆定存利息 25,000 元:
- 25,000 元 ≧ 2 萬元 → 應扣 25,000 × 2.11% = 528 元
要留意:依法分離課稅的利息(例如多數短期票券、部分債券利息,已先按分離稅率扣稅者)通常不在補充保費的計費範圍內,實務以扣費義務人依健保署規定認定為準。
第⑥類:租金收入
指出租人收取的租金。最常見的情境是:法人或營利事業承租個人房東的房子(公司租房當辦公室、店面、宿舍等),由承租的公司作為扣費義務人代扣。
同一次給付的租金達 2 萬元,整筆按 2.11% 扣。
實際算例:房東陳先生把店面租給一家公司,月租金 40,000 元:
- 40,000 元 ≧ 2 萬元 → 每月應扣 40,000 × 2.11% = 844 元
- 陳先生每月實收 = 40,000 − 844 = 39,156 元
提示
租金的補充保費有個常被忽略的眉角:若是租給「個人」(例如一般人租你的房子自住),承租的個人並非扣費義務人,這種情況不在就源扣繳範圍;但**租給「公司、機關等扣費義務人」**時,公司就要代扣。所以同一間房子,租給個人或租給公司,補充保費的待遇可能不同。房東簽約前最好先釐清承租方身分,才不會對實收租金估算錯誤。
十、扣費義務人代扣機制:你為什麼「沒繳卻被扣了」
理解補充保險費,最關鍵的一塊拼圖是「就源扣繳」。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人「被扣了卻毫無感覺」。
什麼是扣費義務人?
「扣費義務人」就是給付你那 6 類所得的單位或個人。它在付錢給你的當下,就有義務按 2.11%(達門檻時)把補充保費扣下來、並在規定期限內代繳給健保署。對應到 6 類:
- 高額獎金、兼職薪資 → 雇主/給付薪資的公司
- 執行業務所得 → 給付報酬的單位(如邀你授課的企業、給稿費的出版社)
- 股利 → 發放股利的公司
- 利息 → 銀行等金融機構
- 租金 → 承租的公司/機關(扣費義務人身分者)
就源扣繳
補充保費由給付方在發放當下代扣代繳,民眾不必自行申報繳納
來源:衛生福利部: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採就源扣繳
注意
正因為是「給付方代扣」,補充保費才這麼容易被忽略。 你不會收到任何繳款單、不必登入任何系統、不用做任何動作——錢在進你口袋之前就被攔下一部分。這意味著兩件事:第一,你無法「忘記繳」而被罰(因為根本不是你繳);第二,也正因如此,你很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年到底被扣了多少。想掌握真實的收入縮水幅度,只能靠自己回頭把達標的獎金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一筆筆加起來算。
十一、補充保費與綜合所得稅的關係:同一筆錢,兩套制度都課
這是最多人困惑的地方:「我這筆股利被扣了補充保費,報稅時是不是就不用再算了?」答案是——要,兩套制度各課各的,互不抵消。
補充保險費與綜合所得稅,是兩條平行的軌道:
| 比較 | 補充保險費 | 綜合所得稅 |
|---|---|---|
| 本質 | 健保的「保費」 | 所得的「稅」 |
| 主管機關 | 衛福部健保署 | 財政部國稅局 |
| 計算時點 | 給付當下就源扣繳 | 年度結算(隔年 5 月申報) |
| 計費基礎 | 達門檻的「給付總額」 | 全年所得淨額(減免稅額、扣除額後) |
| 費/稅率 | 單一 2.11% | 累進稅率 5%~40% |
也就是說,同一筆 5 萬元股利:當下被健保署扣走 2.11% 補充保費;這 5 萬元股利本身,還要併入你的綜合所得,依綜所稅規則課稅(股利可選合併計稅享 8.5% 抵減,或 28% 分開計稅)。兩件事各自獨立發生,不會因為被扣了補充保費就免綜所稅,反之亦然。
實務眉角
本站觀點:補充保費是「費」、綜所稅是「稅」,這個區分不只是名詞遊戲。 它的實務意義在於:你被扣的補充保險費,在報綜所稅、選擇「列舉扣除」時,可以併入「全民健康保險費」全額列報扣除,而且不受商業人身保險費「每人每年 2.4 萬元」上限的限制。換句話說,補充保費雖然先被扣走了,但若你採列舉扣除,它能在綜所稅這一關幫你「扣回一點」。很多人漏掉這筆——明明被扣了補充保費,報稅卻沒列進健保費,等於白白多繳稅。
十二、雇主端 vs 個人端:補充保費的兩個面向
補充保險費常被誤以為「只跟個人有關」,其實它有雇主端與個人端兩個面向,兩者計算基礎不同。
個人端(被保險人補充保費)
本文前十一節談的都是個人端——針對個人領取的 6 類所得,達門檻時扣 2.11%。這是一般民眾會接觸到的部分。
雇主端(投保單位補充保費)
雇主(投保單位)另外要負擔一筆,計算基礎是「每月支付的薪資總額」與「所有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」之間的差額:
雇主端補充保費 =(當月給付薪資總額 −當月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)×2.11%
這個設計的用意是:很多公司發給員工的「實際薪資」高於「投保金額」(例如以多報少、或有大量加班費、獎金未完全反映在投保金額上),這中間的差額過去逃出了健保費基礎,雇主端補充保費就是要把這塊補回來,由雇主負擔。
提示
雇主端補充保費由公司負擔、不從員工薪資扣,所以一般受薪族不會直接感受到。但它是企業實質的人事成本之一——薪資總額與投保金額落差越大的公司,這筆負擔越重。對經營者或 HR 而言,這是規劃投保金額與薪資結構時必須一併計入的成本。
十三、實戰綜合算例:一個「斜槓族」一年被扣多少補充保費
把 6 類規則放在一個人身上跑一遍,最能看出補充保費的全貌。假設阿德,本職有正職(健保掛在本職公司,月投保金額 40,000 元),同時是個活躍的斜槓族,他這一年的收入結構如下:
- 本職全年獎金累計:年終 15 萬 + 績效 7 萬 = 22 萬元
- 接外部設計案,某次兼職給付:35,000 元
- 持股配息:除息一次配發現金股利 60,000 元
- 定存利息:某次領取 22,000 元
- 把一間小套房租給公司,月租 25,000 元(全年 12 次)
逐筆計算:
① 高額獎金
- 免扣額度 = 40,000 × 4 = 160,000 元
- 全年獎金 220,000 元,超過部分 = 220,000 − 160,000 = 60,000 元
- 補充保費 = 60,000 × 2.11% = 1,266 元
② 兼職薪資
- 35,000 元 ≧ 基本工資 29,500 元,達標 → 全額計費
- 補充保費 = 35,000 × 2.11% = 739 元
③ 股利所得
- 60,000 元 ≧ 2 萬元 → 全額計費
- 補充保費 = 60,000 × 2.11% = 1,266 元
④ 利息所得
- 22,000 元 ≧ 2 萬元 → 全額計費
- 補充保費 = 22,000 × 2.11% = 464 元
⑤ 租金收入
- 每月 25,000 元 ≧ 2 萬元 → 每月全額計費
- 每月補充保費 = 25,000 × 2.11% = 528 元,全年 12 個月 = 6,336 元
全年補充保費合計 = 1,266 + 739 + 1,266 + 464 + 6,336 = 約 NT$10,071 元
從圖上可以看到,阿德全年被扣的補充保費裡,租金(全年 6,336 元)佔了超過六成——因為它是「每月一次、每次都達標」的固定扣款,累積起來最可觀。這正是補充保費「隱形」的威力:單看每一筆(一個月 528 元)不痛不癢,全年加總卻是一筆不小的金額,而阿德可能從頭到尾都沒意識到自己被扣了一萬多。
把你的獎金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都輸進「補充保費試算工具」,一次算出全年總額 →獎金、兼職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 6 類所得,算出 2.11% 補充保費。十四、五個害你誤判的常見迷思
補充保險費的規則不算複雜,但坊間流傳的錯誤觀念不少。以下五個最常見、最容易讓人吃虧或白費力氣:
- 迷思一:「補充保費要自己申報繳納。」 錯。它是就源扣繳,由給付方代扣代繳,你不必動手、也不會收到繳款單。你能做的只有「自己估算被扣多少」,而不是「自己去繳」。
- 迷思二:「把一筆大金額拆成幾筆小的,就能避開 2 萬門檻。」 多半無效,詳見下方專節說明。
- 迷思三:「被扣了補充保費,報稅就不用再算這筆所得。」 錯。補充保費(費)和綜所稅(稅)是兩套制度,同一筆所得兩邊都課。但被扣的補充保費可在綜所稅列舉扣除時併入健保費全額列報。
- 迷思四:「所有利息、所有股利都會被扣。」 不一定。要看「單次給付」是否達 2 萬元;未達門檻的那一次不扣。依法分離課稅的利息通常也不計入。
- 迷思五:「補充保費跟一般健保費是同一筆、費率一樣。」 錯。一般保費 5.17%、補充保費 2.11%,計算基礎與收取方式都不同,只是名字裡都有「健保」。
注意
特別提醒租金族與存股族:這兩類是補充保費的「重災區」,因為租金往往每月達標、股利配息金額常常輕鬆破 2 萬。如果你是包租公/包租婆或重倉存股族,請務必把每年的補充保費納入你的現金流估算——它不是偶發小錢,而是會年復一年穩定發生的固定折損。
十五、「拆單規避」為什麼通常行不通
最多人想嘗試的「節費」手法,就是把一筆達標的給付拆成多筆未達門檻的小額,企圖讓每一筆都低於 2 萬元而免扣。這個想法在多數情境下是行不通的,原因有三:
第一,門檻是「同一次給付/同一次分配」各自判定,而不是讓你隨意切割。股利以每次除權息為單位、租金以每月給付為單位、薪資以每次發放為單位——這些「次」是由制度與實際交易型態決定的,不是你想拆成幾筆就幾筆。一年配息一次 5 萬的股票,你無法自己把它變成兩次各 2.5 萬。
第二,就算真的拆成多次,每一次仍可能各自達標。例如把一筆 4 萬的給付拆成兩次各 2 萬——兩次都剛好達到 2 萬門檻,照樣全額被扣,等於白拆。
第三,為了規避而扭曲真實交易,可能踩到更大的麻煩。蓄意安排虛假的給付次數、製造不實的交易型態,不僅未必省得到費,還可能衍生稅務或法律風險。
實務眉角
本站觀點:別把力氣花在「拆單規避」上,那多半是徒勞。 與其想方設法閃避這 2.11%,不如把它當成「這類收入的固定成本」直接內建進你的財務規劃——投資前先把補充保費算進實質報酬、當房東前先把它算進淨租金收益。真正合法且有效的,是理解制度後做出的資產配置決策(例如評估不同收入型態的費後報酬),而不是事到臨頭才想拆單閃躲。看清楚規則、把它算進去,比花心思鑽門檻務實得多。
十六、未來變數:年度結算制改革(研議中、尚未上路)
近年補充保險費最受關注的話題,是衛福部研議的「年度結算制」改革。為避免你被新聞標題誤導,這裡把現況講清楚:
改革的主要方向(研議中,尚未實施)包括:
- 利息、股利、租金改「年度結算」:從現行的「單次給付達 2 萬才扣」,改為「全年累計達 2 萬即計費」——這會讓原本靠「每筆都壓在 2 萬以下」而免扣的人也被納入。
- 單次計費上限調整:研議從現行 1,000 萬元提高至 5,000 萬元。
- 高額獎金門檻:研議將「投保金額 4 倍」改為以「基本工資」為統一基準。
注意
重要:以上全是「研議中」的方向,截至本文撰寫時尚未完成修法、尚未上路。 行政院已指示衛福部廣泛聽取各界意見、暫緩具爭議的規劃、加強社會溝通。換句話說,現行有效的仍是本文前十五節所述的規則(單次給付制、2.11%、單次上限 1,000 萬、獎金投保 4 倍)。在正式三讀並訂定施行日期之前,請勿用「改革後」的規則估算你今年的補充保費。我們會在制度正式變動後更新本文。
把這段放在最後,是要提醒你:補充保險費是一個「會變動」的制度,任何時候做財務決策,都應以「當下正式生效的規則」為準,而不是新聞稿裡的草案方向。
十七、補充保費速查表
把本文所有關鍵數字整理成一張表,需要時對照即可: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制度上路日 | 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 |
| 補充保險費率 | 2.11% |
| 一般保險費率(對照) | 5.17%(2026 年) |
| 單次計費上限 | 1,000 萬元(單筆最多扣 211,000 元) |
| ① 高額獎金 起扣 | 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 |
| ② 兼職薪資 起扣 | 單次達當月基本工資(2026 年 29,500 元),達標全額計費 |
| ③ 執行業務所得 起扣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,達標全額計費 |
| ④ 股利所得 起扣 | 單次分配達 2 萬元,達標全額計費 |
| ⑤ 利息所得 起扣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(分離課稅利息通常除外) |
| ⑥ 租金收入 起扣 | 單次給付達 2 萬元(扣費義務人為公司/機關時代扣) |
| 繳納方式 | 就源扣繳,由扣費義務人代扣代繳,民眾不必自行申報 |
| 與綜所稅關係 | 各自獨立、兩制度都課;被扣補充保費可併入健保費列舉扣除 |
十八、行動清單:搞懂自己被扣多少的 8 個自我檢查
看完規則,用這份清單回頭盤點你今年的補充保費,少漏一項就少算一筆:
- 全年獎金(年終+三節+績效+紅利)加總,超過「投保金額 ×4」了嗎?超過部分會被扣 2.11%。
- 有沒有在本職以外的公司領兼職薪資?單次達基本工資(29,500 元)就整筆被扣。
- 有沒有執行業務/接案/稿費/鐘點費?單次達 2 萬元就整筆被扣。
- 今年配息有哪幾次單筆達 2 萬元?每次都被扣 2.11%,記得算進實質殖利率。
- 有沒有單次達 2 萬元的定存或其他利息?(分離課稅的通常除外)
- 房子租給「公司」嗎?每月租金達 2 萬就每月被扣,全年累積金額可觀。
- 報綜所稅選列舉扣除時,有沒有把被扣的補充保費併入「健保費」全額列報?別漏掉這筆。
- 做投資或當房東的報酬試算,有沒有先把這 2.11% 當成固定成本扣掉再評估?
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從來不是什麼神秘的東西,它只是一筆「在你領錢當下就被扣走、卻沒人主動告訴你」的隱形扣款。搞懂哪 6 類所得會被扣、門檻在哪、由誰來扣,你才能在領獎金、配息、收租金之前,就先把這 2.11% 算進去——不再被「實收金額怎麼少了一截」嚇一跳,也不會把力氣浪費在注定徒勞的拆單規避上。看清楚規則、把它內建進你的財務決策,這筆隱形扣款就不再隱形。
常見問題
補充保險費和我每個月薪水單上扣的健保費是同一筆嗎?
不是。你薪水單上每月固定扣的是『一般保險費』,依你的投保金額與費率(2026 年為 5.17%)計算,由你、雇主、政府三方分攤。『補充保險費』則是另一套制度,針對 6 類非經常性所得(高額獎金、兼職薪資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)另外收,費率 2.11%,由發給你錢的單位在給付時直接扣走。兩筆是不同制度、不同費率、不同計算基礎,只是都叫『健保費』而已。
補充保險費要我自己去申報繳納嗎?
不用。補充保費採『就源扣繳』,也就是由『給付你所得的那一方』(稱為扣費義務人,例如你的公司、銀行、發股利的公司、租你房子的承租公司)在付錢給你的當下,直接按 2.11% 扣下來、代你繳給健保署。你拿到的是已經被扣過的淨額。所以絕大多數人根本不會收到任何補充保費的繳款單,也不需要自己跑流程,這正是它最容易被忽略的原因。
補充保費的費率是多少?6 類所得都是這個費率嗎?
現行補充保險費率為 2.11%,6 類所得(高額獎金、兼職薪資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)全部適用同一個 2.11%,沒有差別費率。差別只在於『起扣門檻』與『計費基礎』各類不同,例如股利、利息、租金、執行業務所得是『單次給付達 2 萬元』才扣,高額獎金是『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』的部分才扣。
領股利一定會被扣補充保費嗎?多少以下不用扣?
看『單次給付金額』。同一次分配的現金股利(或計入的股票股利)達到 2 萬元,整筆就要按 2.11% 扣補充保費;未達 2 萬元的那一次,就不扣。要特別注意:是『每一次』分配各自看門檻,不是全年加總。所以同一檔股票一年配息一次 5 萬元會被扣,但若拆成兩次各 2.5 萬,仍各自達 2 萬都要扣——靠拆次數規避通常無效,後面內文有詳細說明。
高額獎金的『投保金額 4 倍』是怎麼算的?
以你當月的『投保金額』乘以 4 當作免扣額度,全年累計領到的各種獎金(年終、三節、績效、紅利等,不含每月固定薪資)超過這個額度的部分,才需要扣 2.11%。舉例:投保金額 4 萬元,4 倍就是 16 萬元,全年獎金累計到 20 萬元時,超過的 4 萬元要扣補充保費 4 萬 × 2.11% = 844 元。投保金額越高的人,免扣的緩衝就越大。
兼職打工的薪水也要扣補充保費嗎?
如果你在非『投保單位』(也就是不是幫你保健保的那家公司)領薪水,這筆兼職薪資單次給付達到當月基本工資(2026 年為 29,500 元)時,全額要扣 2.11% 補充保費。未達基本工資的兼職薪資則免扣。注意這跟其餘類別『2 萬元起扣』的門檻不同,兼職薪資是以『基本工資』為界。
同一筆錢被扣了補充保費,報所得稅時還要再課一次嗎?
補充保險費和綜合所得稅是兩套各自獨立的制度,課的東西不一樣。補充保費是『健保的保費』,依 2.11% 在給付時扣走;綜所稅是『所得的稅』,依你的累進稅率年度結算。同一筆股利、利息、租金,既要被扣補充保費,這筆所得本身也要併入綜所稅計算(除非依法分離課稅)。好消息是:你被扣的補充保險費,在報綜所稅列舉扣除時,可以併入『健保費』全額列報,不受商業保險每人 2.4 萬元上限的限制。
補充保費有沒有上限?領一大筆會被扣到天文數字嗎?
有上限。每一次的給付,作為補充保費計費基礎的金額以 1,000 萬元為上限,也就是單次給付超過 1,000 萬元的部分不再計費,單筆補充保費最多就是 1,000 萬 × 2.11% = 211,000 元。但這是『單次』上限,若你一年內有多次達標的給付,會各自計算、各自適用上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