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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途

兼職薪資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全攻略:打工族、斜槓族必看的「單次達基本工資才扣」眉角

錢途編輯部錢途查核小組更新 閱讀約 27 分鐘

很多打工族、斜槓族第一次看到薪資單上被扣一筆「補充保費」時,第一個反應都是:「我又不是高收入,為什麼要被多扣錢?」第二個反應則是去網路上查,然後看到一堆「單次達 2 萬就扣 2.11%」的說法,套到自己身上越算越混亂——明明領了快 3 萬卻沒被扣、或是明明只領 2 萬出頭卻被扣了。

問題出在:網路上絕大多數「單次達 2 萬」的說法,講的是『其他類所得』,不是『兼職薪資』。 兼職薪資(也就是「非雇主給付的薪資所得」)有它自己一條獨立的規則,門檻是「基本工資」而不是 2 萬元。這一個字之差,害很多人算錯、誤會、甚至跟發薪單位吵架。

這篇文章的立場很明確:搞懂兼職薪資補充保費,只要先回答兩個問題——「這筆錢是不是雇主(你的主要投保單位)給的?」以及「這一次給付有沒有達到基本工資?」 兩個都「是」,才扣;只要有一個「否」,就不扣或走別條路線。我們會用 115 年度(基本工資 NT$29,500、費率 2.11%)的最新數字,把機制、判定、算例、斜槓實務、與主職一般保費及綜所稅的關係,一路講到你能自己手算為止,最後拆穿幾個害人最深的常見誤解。

一、先把全貌講清楚:補充保費的六類所得與兼職薪資的位置

二代健保自 102 年 1 月 1 日上路,最大的變革就是「補充保險費」。在原本按月計收的「一般保險費」之外,針對特定的、投保金額以外的所得,額外計收一筆補充保費。它的設計初衷是:兩個人薪資相同,但一個全部都是固定月薪、另一個有大量獎金或兼差收入,如果只按投保金額算保費,後者其實少繳了——補充保費就是來拉近這個差距的。

依健保署規定,個人要計收補充保費的所得共有六類

  1. 高額獎金(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)
  2. 兼職薪資所得(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)
  3. 執行業務收入
  4. 股利所得
  5. 利息所得
  6. 租金收入

6 類所得

個人需計收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的所得類別(含兼職薪資)

來源:健保署:哪些所得要繳補充保險費

這六類的計費門檻並不一致,這正是混亂的根源。把它們的門檻攤開來看:

所得類別計費門檻(起扣點)計費基礎
高額獎金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超過部分
兼職薪資所得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(115 年 NT$29,500)全額
執行業務收入單次給付達 NT$20,000全額
股利所得單次給付達 NT$20,000全額
利息所得單次給付達 NT$20,000全額
租金收入單次給付達 NT$20,000全額

看出來了嗎?只有「兼職薪資」的門檻是『基本工資』,其餘四類(獎金另有規則)才是『2 萬元』。 兼職薪資的門檻反而比較高(NT$29,500 > NT$20,000),這對小額打工族其實是有利的。網路文章常把「2 萬元」一概而論,套到兼職薪資上就錯了。本文聚焦的就是表中標粗的這一行:兼職薪資所得。

二、核心機制:兼職薪資補充保費怎麼扣

把兼職薪資的規則濃縮成一句話:「非雇主給付的薪資所得,單次達基本工資以上,按全額扣 2.11%。」 這句話裡藏了三個關鍵字,缺一不可,我們逐個拆。

關鍵一:必須是「非雇主」(非所屬投保單位)給付

「兼職薪資所得」在健保署的定義是「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」。換句話說,要先看「這筆錢是不是你健保主要投保單位給的」:

  • 是主要投保單位給的 → 走「一般保險費 + 投保單位補充保費」路線,不會被當兼職薪資逐次扣。
  • 不是主要投保單位給的 → 屬於兼職薪資,符合門檻就扣。

哪些屬於「非雇主給付的薪資所得」?依健保署與實務見解,常見的有:演講酬勞、車馬費、出席費、稿費、翻譯費、工讀(打工)薪資、鐘點費,以及借調單位給付的薪資與獎金等。簡單說,凡是「不是你健保掛靠的那個單位」付給你的勞務報酬,多半就落入兼職薪資。

關鍵二:「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」才扣

這是與其他類別最大的不同。兼職薪資看的不是 2 萬元,而是基本工資。115 年度(2026 年)月基本工資為 NT$29,500,所以判定基準就是:單次給付達 NT$29,500 才扣,未達免扣。

NT$29,500

115 年度月基本工資,亦即兼職薪資補充保費的單次起扣門檻

來源:勞動部:基本工資

注意是「單次」——以「每一次給付」為單位判定,不是把全年加總。今天某單位付你 NT$28,000、下個月再付 NT$28,000,兩次都未達基本工資,兩次都免扣,即使加起來 5.6 萬也一樣免扣。

關鍵三:達門檻就按「全額」扣,沒有任何抵減

一旦單次給付達到基本工資,補充保費是用全額乘以費率,不是只扣「超過基本工資的部分」,也不能扣掉投保金額。這點和「主職一般薪資的投保單位補充保費可用投保金額抵減」完全不同(詳見第六節)。

公式很單純:

兼職薪資補充保費 = 單次給付金額 ×2.11%(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時,否則為 0)

2.11%

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率(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,由 1.91% 調升)

來源:健保署: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

三、NT$ 實際算例:什麼時候扣、扣多少

光講規則不夠,直接跑數字最清楚。假設你是健保掛在 A 公司投保的上班族,平常另外接案、打工。以下幾筆「非 A 公司」給付的兼職收入:

  • 給 B 雜誌社的稿費,單次 NT$18,000
  • 給 C 大學的演講費,單次 NT$30,000
  • 給 D 公司的工讀薪資,單次 NT$29,500
  • 給 E 協會的顧問費,單次 NT$5,000

逐筆判定(門檻=基本工資 NT$29,500):

給付來源單次金額是否達基本工資補充保費
B 雜誌社稿費18,000否(未達 29,500)NT$0(免扣)
C 大學演講費30,000是(≥ 29,500)30,000 × 2.11% = NT$633
D 公司工讀薪資29,500是(剛好達)29,500 × 2.11% = NT$622
E 協會顧問費5,000NT$0(免扣)
08000160002400032000B稿費18000C演講費30000D工讀29500E顧問費5000單次給付補充保費
四筆兼職給付的補充保費(單位:元):未達基本工資者皆為 0

從這張圖很清楚看到:未達基本工資的稿費和顧問費,補充保費都是 0;只有達到基本工資的演講費和工讀薪資被扣。 而且一旦達門檻,是「全額」乘 2.11%——C 大學那筆即使只比基本工資多 500 元,也是用整筆 30,000 計算,不是只算超過的 500 元。這就是「按全額扣、無抵減」的具體樣貌。

用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工具」輸入你的兼職單次給付,立刻知道要不要扣、扣多少 →獎金、兼職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 6 類所得,算出 2.11% 補充保費。

實務眉角

本站觀點:兼差「過了基本工資就被扣」是最該記住的一條心法。 很多人以為門檻是 2 萬,結果領了 2 萬出頭卻沒被扣(因為兼職門檻其實是基本工資 NT$29,500,沒到),又或是領了快 3 萬被扣了一筆覺得莫名其妙。記住兼職薪資看的是「基本工資」這條線,你對自己的薪資單就不會再有「為什麼扣 / 為什麼沒扣」的疑惑。先確認門檻、再看單次金額,順序對了就不會誤判。

四、最關鍵的判定:誰是「雇主/非雇主」?

整個兼職薪資補充保費,成敗就看一件事——「這筆錢是不是你『主要投保單位』給的」。判定錯了,後面全錯。所以這一節單獨把「投保單位的判定」講透。

什麼是「主要投保單位」?

你的全民健保一定掛在某個單位投保(受僱者通常掛在任職公司),這個單位就是你的主要投保單位,俗稱「健保投保單位」。它按月以你的「投保金額」幫你計收一般保險費。判斷一筆薪資是不是「兼職薪資」,標準只有一個:

這筆薪資的給付者,是不是你健保掛靠的那個投保單位?

  • → 一般薪資(不是兼職薪資,不逐次扣補充保費)。
  • → 兼職薪資(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)。

    幾個容易搞混的情境

    • 同時有兩份正職? 健保只能掛在一個單位投保(主要投保單位)。另一份工作若不是你的投保單位,它給的薪水對你而言就是「兼職薪資」,單次達基本工資就會被扣補充保費。
    • 沒有正職、純打工 / 接案? 如果你沒有任職單位投保,而是用其他身分(如職業工會、眷屬、地區人口)投保,那麼任何「給付薪資的公司」都不是你的投保單位,這些薪資多屬兼職薪資範疇,逐筆看門檻。
    • 借調、外派、跨單位支援? 由「非投保單位」給付的薪資與獎金,依實務見解多會被當成兼職薪資處理。

    注意

    本站觀點:主要投保單位的判定,是兼職薪資補充保費的『總開關』,務必先搞對。 我們看過太多爭議,根源都不是費率或門檻算錯,而是「搞錯這筆錢算不算雇主給的」。你只要把「我健保掛在哪一家」這件事弄清楚,再用「付錢的是不是這一家」去套每一筆收入,95% 的疑問當場消失。先回答「誰付的」,再去煩惱「扣多少」,順序千萬別顛倒。

    五、「單次未達基本工資免扣」的例外,眉角在哪

    「單次未達基本工資免扣」聽起來簡單,但它有來龍去脈,也有需要注意的細節。依健保署規定,這項免扣規定自 103 年 9 月 1 日起實施——在此之前的免扣門檻只有 NT$5,000,調整後一舉提高到「基本工資」水準。

    約 58 萬人

    103 年 9 月兼職所得免扣門檻調高到基本工資後,受惠的兼差族人數

    來源:衛生福利部新聞稿

    這項調整對小額打工族是實打實的利多:原本領個一萬多的鐘點費、工讀費都會被扣 1.91%(當時費率),調整後只要單次未達基本工資,一律免扣。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學生打工、小額接案的人「從來沒被扣過補充保費」——因為單次金額根本沒到基本工資那條線。

    眉角一:免扣看「單次」,不是看「全年」

    再強調一次:免扣的判定單位是「單次給付」。全年加總多少完全不影響單筆的免扣判定。一年領 12 次、每次 NT$25,000(皆未達基本工資),全年 30 萬,依規定每一筆都免扣。

    眉角二:剛好「達到」基本工資也要扣

    門檻是「達基本工資」,所以等於基本工資也算達到。單次給付剛好 NT$29,500,要扣;NT$29,499 則免扣。這一塊錢之差,決定了整筆要不要乘 2.11%——這正是「全額計費」的威力,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覺得「差一點點卻差很多」。

    眉角三:拆單規避,風險自負

    既然看「單次」,那把一筆 NT$60,000 拆成兩筆 NT$30,000 給付日期錯開,是不是就能規避?理論上單次未達基本工資確實免扣,但刻意拆單規避有被認定的風險,給付單位作為扣繳義務人也要承擔責任。

    實務眉角

    本站觀點:基本工資以下免扣,是制度給小額兼差者的善意,不是拿來拆單避費的工具。 為了省那幾百元補充保費去刻意拆單、改給付名目,不但可能被追補,還會把單純的勞務關係弄得很複雜,得不償失。正常領取、據實處理,該免扣的自然免扣;真的單次很高被扣到,那筆補充保費報稅時還能列舉扣除(見第七節),兩相權衡其實沒必要鑽這個。把力氣花在搞懂規則,比花在規避上划算得多。

    六、兼職薪資 vs 主職一般保費:兩條完全不同的路線

    打工族最常困惑的是:「我正職每個月也被扣健保費,兼差又要被扣補充保費,是不是被扣兩次?」答案是:不是重複扣,是兩條不同路線、針對不同的錢。 把差異攤開比較:

    比較項目主職一般保險費兼職薪資補充保費
    針對的錢你在主要投保單位的投保金額非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
    計收頻率按月逐次(每次給付時)
    計費基礎投保金額(有分級表)單次給付金額(全額)
    起扣 / 門檻有投保資格即計收單次達基本工資才扣
    費率一般保險費率(看投保等級)補充保險費率 2.11%
    誰分攤個人、雇主、政府三方分攤由給付單位於給付時源頭代扣
    可否抵減不可抵減,按全額計

    兩者的「課稅對象」根本不同:一般保費課的是你的「投保金額」(每個月固定那筆),補充保費課的是「投保金額以外」另外進來的兼職薪資。所以不是被扣兩次,而是「月薪固定那塊」與「兼差另賺那塊」各自被照規則計收。

    順帶一提:你主職公司也有一筆「投保單位補充保費」

    這部分通常與你個人無關(由雇主負擔),但理解它有助於看懂整個制度。雇主(投保單位)要按「每月給付薪資總額 −當月受僱者投保金額總額」的差額,乘 2.11% 繳一筆「投保單位補充保費」。也就是說,雇主發給你的「投保金額以外」的部分(如某些加給),是由雇主端負擔補充保費,並非從你薪水扣——這跟「你個人被扣的兼職薪資補充保費」是兩回事,別混為一談。

    提示

    重點整理:「一般保費」按月、看投保等級、三方分攤;「兼職薪資補充保費」逐次、看單次金額、全額計、給付方源頭代扣。 同一個人可以同時有這兩種扣繳(正職被扣一般保費 + 兼差被扣補充保費),它們互不影響、互不抵減,各走各的規則。

    七、兼職薪資補充保費 vs 綜所稅薪資所得:別把兩套制度混在一起

    另一個高頻誤會是把「健保補充保費」跟「綜所稅」當成同一件事。它們是兩套完全獨立的制度,主管機關、計算邏輯、門檻全都不同:

    •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:主管機關是衛福部健保署,看的是「單次給付是否達基本工資」,由給付方源頭代扣,屬於「健保費」。
    • 綜合所得稅:主管機關是財政部,看的是「全年所得總額」併入計算,5 月自行申報,屬於「稅」。

    一筆兼職薪資,可能「被扣了補充保費,但綜所稅免稅」(全年所得低於免稅門檻),也可能「沒被扣補充保費(單次未達基本工資),但仍要併入綜所稅申報」。兩者各自獨立判斷,不會因為一邊扣了另一邊就不用算。

    兩者唯一的交集:補充保費可在綜所稅「列舉扣除」

    它們唯一會碰頭的地方是:你被扣的健保費(含補充保險費)在報綜所稅時,可以列在「列舉扣除額」的「人身保險費」項下,而且全民健保的保費不受商業保險每人 2.4 萬元上限的限制,可全額列報

    提示

    也就是說,被扣的兼職薪資補充保費並非完全「沉沒」——它在綜所稅端可以列舉扣除(前提是你選列舉而非標準扣除)。但這只是「列舉時可扣」,對多數選標準扣除額的受薪族而言,這筆補充保費在稅務上不會額外帶來好處。要不要為了這筆而改列舉,仍要回到「列舉總額有沒有超過標準扣除額」的老問題(詳見綜所稅扣除額的判斷邏輯)。

    想一次看清楚月薪、勞健保自付額與實領金額?用「薪資試算工具」把每個月的扣繳算給你看 →扣除勞保、健保、勞退與所得稅,算出每月實領金額。

    八、斜槓 / 多份兼差族的實務攻略

    對只有一份正職的人,兼職補充保費的判定相對單純。但對「同時接很多案、跑很多平台、兼很多差」的斜槓族,情況比較立體。以下是幾個實務重點。

    1. 每一筆都是「獨立逐次」判定

    斜槓族最該理解的一點:補充保費不是把你全年兼職所得加總後課一次,而是每一筆給付各自判定、各自扣繳。每來一筆,分別看「是不是非雇主給付」與「單次是否達基本工資」。

    這帶來一個有利的結果:如果你的兼差收入是「多筆、小額、單次都未達基本工資」,那麼即使全年兼職總收入很可觀,依規定每一筆都免扣補充保費。反之,若是「少筆、大額、單次都很高」,就會每一筆都被扣。

    2. 同一筆收入只會被扣一次補充保費

    別擔心同一筆兼職所得被不同單位重複扣。補充保費由「給付的那個單位」在給付時扣一次,不會被第二個單位再扣。你拿到的就是「扣完補充保費後」的淨額(若達門檻)。

    3. 平台 / 接案收入的判定

    透過接案平台、外送平台等取得的報酬,要看「給付的法律關係」與「你是否在該單位投保」。多數情況下,平台或發案方都不是你的健保投保單位,因此屬兼職薪資範疇,逐筆看單次是否達基本工資。實際個案的所得歸類(薪資所得 vs 執行業務所得)可能影響適用門檻(薪資看基本工資、執行業務看 2 萬元),不確定時應向健保署或給付單位確認。

    095000190000285000380000全年兼職收入多筆小額(每次28000)補充保費少筆大額(每次36000)補充保費金額
    斜槓族兩種兼差結構的補充保費差異(全年兼職收入同為 36 萬,單位:元)

    上圖是一個值得玩味的對照:同樣全年兼職收入 36 萬,「多筆小額、單次未達基本工資」結構的補充保費是 0;「少筆大額、單次都達門檻」的結構則被扣約 7,596 元(36 萬 × 2.11%)。差別不在你賺多少,而在「每一次給付的金額落在門檻的哪一邊」。這也是兼職薪資補充保費「看單次、不看全年」最直接的財務後果。

    注意

    本站觀點:理解「逐次判定」是斜槓族最大的紅利,但別據此去操弄給付方式。 知道「單次未達基本工資免扣」很好,但這不該變成你去要求發案方「幫我拆單」的理由——那是把扣繳義務的風險轉嫁給對方,也讓正常的勞務報酬變得不單純。本站建議:把「逐次判定」當成理解規則的工具,而不是規避的手段;真正該做的是搞清楚自己每筆收入的歸類與門檻,被扣得明明白白,比省那幾百元更重要。

    九、扣繳與繳納:誰扣、什麼時候扣、我要自己繳嗎

    兼職薪資補充保費採「源頭扣繳」——你不需要自己跑去繳,而是由「給付薪資的單位」在付錢給你的當下,依規定先扣下補充保費,再把淨額給你。

    整個流程是:

      所以對個人而言,兼職薪資補充保費是「被動被扣」,不像綜所稅要自己申報繳納。你能做的是:核對給付單位扣得對不對——確認該筆是否真的達基本工資、費率是否為 2.11%、是否用全額計算。如果發現未達基本工資卻被扣,或費率算錯,可向給付單位或健保署反映。

      實務眉角

      本站觀點:被動被扣不代表你不用懂——核對權永遠在你手上。 因為是源頭扣繳,很多人完全不看明細,被扣多扣少都不知道。但扣繳也會出錯:把未達基本工資的款項誤扣、或用錯費率、或把『其他類所得 2 萬門檻』錯套到兼職薪資上。養成看薪資明細「補充保費」欄位的習慣,發現異常即時反映,這是你保護自己荷包最省力的方式。

      十、五個害你算錯的常見誤解

      許多人不是不會算,而是被錯誤觀念帶歪。以下五個最常見、也最該破除:

      • 誤解一:「兼職薪資單次達 2 萬就要扣。」 錯。兼職薪資的門檻是『基本工資』(115 年 NT$29,500),不是 2 萬元。2 萬元是執行業務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其他類別的門檻。把 2 萬套到兼職薪資上,會讓你在 2 萬到基本工資之間的金額全部誤判。
      • 誤解二:「達門檻只扣超過基本工資的部分。」 錯。兼職薪資達門檻是按『全額』乘 2.11%,不是只扣超過部分,也不能扣投保金額。單次 NT$30,000 就是 30,000 × 2.11%,不是 (30,000 − 29,500) × 2.11%。
      • 誤解三:「我全年兼職收入加起來很多,所以一定要扣。」 錯。判定看『單次給付』,不看全年加總。多筆小額、單次都未達基本工資者,依規定每筆免扣,全年再多也一樣。
      • 誤解四:「兼職被扣補充保費,就不用再報綜所稅了。」 錯。健保補充保費與綜所稅是兩套獨立制度。被扣補充保費的兼職薪資,仍可能要併入綜所稅申報;反之沒被扣補充保費的,也可能要報稅。兩者各自判斷。
      • 誤解五:「我自己的公司發我薪水也要扣兼職薪資補充保費。」 錯。若該公司就是你的健保主要投保單位,它發的是一般薪資,走一般保費與投保單位補充保費路線,不是『非投保單位給付』的兼職薪資。先確認『投保單位是誰』再判斷。

      注意

      這五個誤解裡,最致命的是第一個「2 萬門檻」。因為它會讓你在「2 萬到基本工資之間」這個區間整片算錯——以為要扣卻其實免扣,或質疑單位「為什麼沒扣」。記住兼職薪資看基本工資、其他類看 2 萬,這一條分清楚,大半的混亂就解決了。

      十一、115 年度兼職薪資補充保費速查表

      把本文關鍵數字整理成一張表,下次拿到兼職薪資對照即可:

      項目115 年度規定備註
      補充保險費率2.11%自 110/1/1 起(前為 1.91%)
      兼職薪資起扣門檻單次達基本工資 NT$29,500未達免扣(依健保署規定)
      計費基礎全額達門檻按整筆金額計,無抵減
      判定單位單次給付不看全年加總
      適用對象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演講、稿費、工讀、鐘點、車馬費等
      單次計費上限NT$1,000 萬超過部分不計收
      扣繳方式給付單位源頭代扣個人不需自繳
      其他類所得門檻(對照)執行業務/股利/利息/租金:單次達 2 萬與兼職薪資不同,勿混用
      高額獎金門檻(對照)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部分計超過部分
      綜所稅關係可列舉扣除(健保費不受 2.4 萬上限)兩制度獨立判斷

      十二、行動清單:收到兼職薪資前先跑這 8 個自我檢查

      每次有兼差收入進帳前後,照這份清單跑一遍,就不會被扣得不明不白、也不會誤以為該扣沒扣:

      • 我健保的「主要投保單位」是哪一家?(看健保卡 / 薪資單先確認)
      • 這筆錢是不是「非主要投保單位」給的?是 → 才屬兼職薪資。
      • 這「一次」給付的金額,有沒有達到基本工資 NT$29,500?
      • 達到了嗎?達到 → 補充保費 = 全額 × 2.11%,由給付單位代扣。
      • 未達基本工資 → 依健保署規定免扣,確認單位沒有誤扣。
      • 給付單位有沒有把「2 萬門檻」錯套到我的兼職薪資上?(兼職看基本工資,不是 2 萬)
      • 薪資明細上的補充保費欄位,金額算對了嗎?費率是 2.11% 嗎?
      • 5 月報稅時,被扣的健保補充保費若要列舉,有沒有列進「保險費」(不受 2.4 萬上限)?
      最後一步:把你的兼職單次給付丟進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試算工具」,要不要扣、扣多少一次算清 →獎金、兼職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 6 類所得,算出 2.11% 補充保費。

      兼職薪資的補充保費,從頭到尾就是兩個問題:「這筆是不是雇主(主要投保單位)給的?」與「這一次有沒有達基本工資?」。把這兩個問題答對,再記住「兼職看基本工資、達門檻按全額扣 2.11%、未達免扣」這條主線,你就再也不會被薪資單上那筆補充保費搞糊塗,也不會把別類所得的 2 萬門檻錯套到自己身上。該扣的扣得明白,該免的免得安心,這就是搞懂規則最實在的回報。

      常見問題

      兼職薪資的補充保費門檻是單次 2 萬元嗎?

      不是。這是最多人搞混的一點。兼職薪資(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)的扣費門檻是『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』,115 年度為 NT$29,500,而不是 2 萬元。單次達 2 萬元的門檻適用的是其他類別(執行業務收入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)。依健保署規定,兼職薪資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者免扣補充保費。

      什麼叫『非雇主』給付的薪資?我自己的公司發薪也要扣嗎?

      補充保費的『兼職薪資』指的是『非所屬投保單位』給付的薪資所得。你健保掛在哪個單位投保,那個單位就是你的『主要投保單位』;它按月發給你的薪水,走的是『投保單位補充保費』與一般保費的路線,不會被當成兼職薪資逐次扣。但任何『不是你投保單位』的公司付給你的鐘點費、演講費、稿費、工讀薪資等,就屬於兼職薪資,單次達基本工資就要扣 2.11%。

      補充保險費率是多少?怎麼算?

      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,補充保險費率為 2.11%(在此之前為 1.91%)。兼職薪資的計算是『單次給付金額 × 2.11%』,而且是按『全額』計算,不能扣除任何門檻金額。例如單次領 NT$30,000,補充保費為 30,000 × 2.11% = NT$633,由給付單位在給你錢時就先代扣。

      單次未達基本工資免扣,那我把一筆拆成兩筆是不是就能不扣?

      免扣的判定是『單次給付』。理論上同一次給付若金額低於基本工資就免扣,但刻意把一筆款項拆單規避是有風險的——給付單位有源頭扣繳義務,若被認定為規避,仍可能被追補。本站的建議是:免扣是制度給小額兼差者的善意,不是拆單避費的工具。正常領取、據實申報即可,不要為了省幾百元補充保費去做拆單這種得不償失的事。

      兼職被扣的補充保費,報綜所稅時可以扣抵嗎?

      可以列舉扣除。健保費(含補充保險費)屬於列舉扣除額中的『保險費』,且不受商業保險每人 2.4 萬元上限的限制,可全額列報。但要注意:補充保費是『健保費』體系,跟『綜所稅』是兩套不同的制度,兼職薪資該不該扣補充保費,與它要不要併入綜所稅申報,是分開判斷的兩件事。

      我有好幾份兼差,補充保費會不會被重複扣到爆?

      每一份兼職薪資是『各自獨立、逐次判定』的。每一筆給付分別看『是不是非雇主給付』與『單次是否達基本工資』,達到才由該給付單位扣 2.11%。所以斜槓族若每份兼差單次都未達基本工資,可能整年一毛補充保費都不用扣;反之若某幾筆單次很高,就會分別被扣。它不是把你全年兼職所得加總後一次課,而是逐筆扣繳。

      兼職薪資的補充保費有沒有上限?

      有。單次給付金額計算補充保費的上限為 NT$1,000 萬元,超過 1,000 萬元的部分不再計收。對絕大多數兼差族而言這個上限沒有實際意義,但高額單次給付(如一次性的大額顧問費)就會碰到這條天花板。

      兼職薪資補充保費和雇主每月幫我扣的健保費有什麼不同?

      完全是兩條路線。你主要投保單位(雇主)按月幫你扣的是『一般保險費』,以投保金額為基礎、按月計收,由你、雇主、政府三方分攤;補充保費則是針對『投保金額以外』的特定所得(含非雇主給付的兼職薪資)額外計收,由給付方在給付當下源頭代扣。一般保費按月、看投保等級;補充保費逐次、看單次給付金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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