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錢途

高額獎金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完整指南:年終、三節獎金累計超過投保金額 4 倍才扣的算法與算例

錢途編輯部錢途查核小組更新 閱讀約 28 分鐘

每年農曆年前,最讓上班族又期待又困惑的,就是那筆年終獎金。期待的是金額,困惑的是——「為什麼我同事領一樣多,他被扣了補充保費、我卻沒被扣?」、「我這筆年終是整筆被扣 2.11%,還是只扣一部分?」這些問題的答案,全部藏在一個叫做「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」的二代健保機制裡。

這篇文章的立場很明確:絕大多數人根本不會被扣到獎金補充保費,會被扣的人也只扣超過門檻的那一小截,而不是整筆獎金。 我們會先把「4 倍門檻怎麼設、全年累計怎麼累、跨過門檻那一筆才開始扣」的官方算法講到你能自己手算,再用衛福部官方案例與多組 NT$ 算例帶你跑一遍,最後拆穿幾個最常見、害人誤會「獎金被剝兩層皮」的迷思。看完這篇,你拿到獎金時就能自己算出該被扣多少、為什麼。

一、先搞懂:補充保費是「另一本帳」,不是把薪水重算

很多人一聽到「獎金也要扣健保」就以為政府在重複收費。其實不是。台灣的二代健保把保費分成兩條互不相干的線:

一般保險費:依你的「投保金額」按月固定計收,跟你這個月領不領獎金、加不加班完全無關,每月薪水單上那筆就是它。

補充保險費:只在特定「六類所得」發生時才額外計收一次,採就源扣繳。六類是——高額獎金、兼職(非主要投保單位)薪資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股利所得、利息所得、租金收入

也就是說,你每個月薪水單上被扣的健保費(一般保險費),跟領年終時可能被扣的補充保費,是兩本完全分開的帳。一般保險費早就把你的「經常性薪資」涵蓋進去了;補充保費則是針對那些「不按月、額外進來」的錢,再補收一層。本文聚焦的「高額獎金」,就是六類裡最多人會碰到的一類。

2.11%

二代健保補充保險費率(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,由原本的 1.91% 調升)

來源:健保署: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

把這個「兩本帳」的架構記牢,後面所有的門檻、累計、算例都只是在回答同一個問題:你這次領的獎金,有沒有、有多少要進到「補充保費」那本帳裡被扣。

二、核心規則:全年累計超過「投保金額 4 倍」的部分才扣

獎金補充保費的整個機制,可以濃縮成一句話:

同一投保單位(同一家公司)全年累計給付的獎金,超過「當月投保金額 4 倍」的部分,按 2.11% 計收補充保險費;門檻以內的金額完全不扣。

這句話裡有四個關鍵字,每一個都會影響你被扣多少,缺一不可:

  • 同一投保單位:門檻是「以一家公司為單位」分開算的。你在 A 公司的累計獎金,和 A 公司的 4 倍門檻比;B 公司的歸 B 公司。兩家不合併。
  • 全年累計:不是看單筆獎金,而是把這家公司一整年發給你的所有獎金「累加」起來,跟門檻比。
  • 投保金額 4 倍:門檻=你當月的投保金額 × 4。投保金額越高、門檻越高。
  • 超過的部分:跨過門檻之後,只扣超出門檻的那一截,門檻以內的永遠不扣。

提示

這裡的「獎金」指的是非按月給付的獎勵性金錢——年終獎金、三節(春節/端午/中秋)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年度分紅、紅利、競賽獎金等。按月固定發放、已經算進投保金額的經常性薪資(底薪、按月發的固定職務加給)不算獎金、不併入這個累計,因為它們的健保負擔已經反映在每月的一般保險費裡了。

為什麼要設 4 倍門檻?

二代健保開辦時設這個門檻,用意是「保障一般受薪族的合理獎金不被額外扣費」。對多數人來說,一年的獎金(兩、三個月的年終加上三節)很難超過投保金額的 4 倍,所以根本不會被扣。真正會跨過 4 倍門檻的,通常是領到非常豐厚年終或高額分紅的族群。門檻把「一般獎金」與「高額獎金」切開,只對後者超出的部分課補充保費——這也是它正式名稱叫「高額獎金補充保費」的原因。

三、門檻怎麼算?投保金額 × 4,一張表看懂你的起扣點

門檻的算法極其單純:當月投保金額 × 4。難的不是乘法,而是先搞清楚「投保金額」是什麼。

投保金額不等於你的實領月薪,而是依健保署「投保金額分級表」就你的月薪資對應到的級距金額。例如月薪 38,000 元的人,可能對應到投保金額 38,200 元;月薪 42,000 元的人,可能對應到 43,900 元——實際以分級表為準。門檻看的是這個「投保金額」,不是你帳戶實收的數字。

下表用幾個常見的投保金額,直接幫你把 4 倍門檻算出來:

月投保金額4 倍門檻(全年獎金累計起扣點)白話
NT$30,300NT$121,200全年獎金累計超過 12.12 萬才開始扣
NT$40,100NT$160,400全年獎金累計超過 16.04 萬才開始扣
NT$45,800NT$183,200全年獎金累計超過 18.32 萬才開始扣
NT$60,800NT$243,200全年獎金累計超過 24.32 萬才開始扣
NT$100,100NT$400,400全年獎金累計超過 40.04 萬才開始扣
NT$150,000NT$600,000全年獎金累計超過 60 萬才開始扣

4 倍

獎金補充保費門檻:全年累計獎金超過『當月投保金額 × 4』的部分才計收

來源: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

從這張表你已經可以看出一個關鍵現象:投保金額越高的人,門檻越高、越晚被扣。 月投保 15 萬的人要全年獎金超過 60 萬才開始扣;月投保 3 萬的人,獎金超過 12 萬就跨線了。這個「門檻隨投保金額放大」的設計,是後面第八節要深入討論的爭議點。

用「補充保費試算工具」輸入你的投保金額與獎金,立刻算出門檻與該扣多少 →獎金、兼職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 6 類所得,算出 2.11% 補充保費。

四、最容易誤會的一點:跨過門檻「那一筆」才開始扣,且只扣超出的部分

這是整篇文章最核心、也最多人算錯的地方。全年累計超過門檻,不代表整年的獎金都被扣;只有「跨過門檻之後」的金額才被扣,而且扣費是在「跨過門檻的那一次發放」當下進行。

官方的精確機制是這樣運作的:

  • 雇主在每一次發放獎金時,會把你「到目前為止在這家公司累計領到的獎金」加總,判斷有沒有超過你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。
  • 還沒跨過門檻的那幾次發放,一毛都不扣。
  • 跨過門檻的那一次發放,就針對「累計總額超出門檻的那一段」計收 2.11%。
  • 之後再發的獎金(已經整段都在門檻之上),就每次發、每次都全額計收 2.11%。

注意

本站觀點:「整筆年終被扣 2.11%」是最普遍的誤會,會嚇得很多人以為獎金大失血。 真相是補充保費只課「超過 4 倍門檻的那一截」。一個門檻 16 萬、全年獎金 25 萬的人,被扣的只有超出的 9 萬,不是 25 萬——25 萬全額扣 2.11% 是 5,275 元,但實際只扣 9 萬的 2.11% =約 1,899 元,差超過一倍。看到獎金被扣,先確認對方是不是只扣了「超出門檻」的部分,別自己嚇自己。

「逐次累計、跨次起扣」的官方算法,用一個情境跑一遍

假設小李在同一家公司,月投保金額 40,000 元(門檻=160,000 元),這一年分三次領到獎金:

    注意最後一步:不管是「逐次累計、跨次起扣」還是「全年總額一次算」,最終被扣的補充保費都一樣——因為扣的本質永遠是「全年累計獎金超出 4 倍門檻的那一段 ×2.11%」。逐次發放只是雇主代扣的時間點,不會讓你多扣或少扣。

    提示

    健保署特別澄清過一個技術細節:雖然每次發獎金都要重新累計判斷是否跨門檻,但補充保費的扣取仍以「當次發放的獎金」為限,不會回頭去重複計收先前已發過的獎金。所以不會有「同一筆獎金被扣兩次」的問題——這也是為什麼逐次累計的總和會剛好等於全年一次算的結果。

    五、官方案例對照:林君要扣、陳君不用扣

    衛福部與健保署在實例說明裡給過兩個對照鮮明的官方案例,最能說明「門檻」的決定性。我們直接引用並補上算式:

    案例 A:林君(要扣)

    • 月投保金額:30,000 元 → 4 倍門檻 = 120,000 元
    • 全年累計獎金:200,000 元
    • 超過門檻部分 = 200,000 − 120,000 = 80,000 元
    • 應扣補充保費 = 80,000 × 2.11% = 約 1,688 元

    (健保署官方版本以略有差異的投保金額舉例,超出約 78,800 元、應扣約 1,663 元;核心邏輯一致——只扣超出 4 倍門檻的那一段。)

    案例 B:陳君(不用扣)

    • 月投保金額:40,000 元 → 4 倍門檻 = 160,000 元
    • 全年累計獎金:80,000 元
    • 因為 80,000 沒有超過門檻 160,000,整年一毛補充保費都不用扣。
    0525001050001575002100004倍門檻全年累計獎金應扣補充保費林君(要扣)陳君(不用扣)
    林君 vs 陳君:同樣是領獎金,門檻決定要不要扣(單位:元)

    這兩個案例放在一起看,結論非常清楚:決定你要不要被扣的,是「全年累計獎金」和「投保金額 4 倍門檻」的相對大小,而不是獎金的絕對金額。 林君獎金 20 萬被扣,陳君獎金 8 萬不被扣——但陳君的投保金額(門檻)比較高,這也是關鍵變數之一。

    六、什麼算「獎金」?哪些併入累計、哪些不算

    既然門檻是「累計獎金」,那「什麼錢算獎金」就直接決定你會不會跨線。這條界線抓的是「是不是非按月、額外發放的獎勵性給付」。

    要併入全年累計的(屬於「獎金」)

    • 年終獎金:最大宗,多數人就是靠這筆才可能跨門檻。
    • 三節獎金:春節、端午、中秋發的節金。
    • 績效獎金/業績獎金:依考核或業績一次性發放的。
    • 年度分紅、紅利、員工酬勞:公司獲利分配給員工的部分。
    • 競賽獎金、特別獎勵金:非經常性的一次性獎勵。
    • 全勤獎金:若不是按月固定發放,而是季結或年結,可能被認屬獎金性質(實務上以是否計入投保金額、是否按月發為判斷)。

    不併入累計的(不算「獎金」、不另扣這筆)

    • 底薪/本俸:按月固定發放的經常性薪資。
    • 按月固定發的職務加給、伙食津貼(免稅額度內)等:已計入投保金額的經常性給付。
    • 加班費:屬薪資、按實際工時發放,不是獎勵性獎金。
    • 資遣費、退休金:另有規定,不屬補充保費的高額獎金範疇。

    實務眉角

    本站觀點:判斷「算不算獎金」最實用的一條線,是問『這筆錢有沒有按月固定發、有沒有算進你的投保金額』。 有按月發、有算進投保金額的,它的健保負擔已經在每月一般保險費裡收過了,不會再進獎金累計;沒按月發、額外進來的獎勵金,才會被丟進「全年累計」跟 4 倍門檻比。搞懂這條線,你自己看薪資結構就能預判哪幾筆會被算進去。

    七、和「一般薪資補充保費」的差別:按月不另扣,獎金累計才扣

    很多人會把「獎金補充保費」跟「薪資補充保費」搞混,以為薪水每個月都被扣兩層。這裡要把兩者徹底分開。

    比較項目一般保險費(按月薪資)高額獎金補充保險費
    計費基礎你的「投保金額」全年累計獎金「超過投保金額 4 倍」的部分
    計收時點每月固定計收只在「跨過門檻的獎金發放」當下扣
    費率一般保險費率 5.17%(員工負擔 30%)補充保險費率 2.11%
    經常性薪資要不要另扣補充保費?不用。底薪、按月加給已計入投保金額,不另扣
    門檻保護無(依投保金額固定收)有(投保金額 4 倍,門檻以內不扣)
    誰負責扣繳雇主+員工分攤雇主就源扣繳(從超出門檻部分代扣)

    注意

    本站觀點:「按月薪資」本身不會被另外扣補充保費,這點一定要記牢。 補充保費的「薪資類」其實指的是非主要投保單位的兼職薪資(你在第二、第三家公司領的、單次達 2 萬元的薪資),而不是你主要工作的月薪。你主要工作的月薪,健保負擔就只有每月那筆一般保險費,不會再被扣一次補充保費。會被扣補充保費的「薪資」是兼職那種,「獎金」則是本文講的高額獎金——別把自己的主職月薪也腦補成要被扣兩層。

    這也帶出兩者一個本質差異:一般保險費「按月、固定、人人收」;獎金補充保費「跨門檻、一次性、只課超出」。 前者你跑不掉,後者多數人碰不到。把這個差別講清楚,下一節談「高薪族的衝擊」才不會誤判。

    八、高薪族的真實衝擊:門檻雖高,但跨過後「每一塊都扣」

    前面說「投保金額越高、門檻越高、越晚被扣」,聽起來像是高薪族佔便宜。但事情有兩面,這一節要把高薪族的真實處境算清楚。

    投保金額有上限。第一類被保險人的投保金額分級表,最高一級是 NT$313,000。也就是說,不論你月薪百萬還是千萬,投保金額最高就停在 313,000,對應的 4 倍門檻最高就是 313,000 × 4 = 1,252,000 元

    這代表什麼?高薪族的門檻有天花板(最高約 125 萬),但他們的獎金往往遠遠衝破這個天花板。 一個投保金額已達上限、年終加分紅領 500 萬的高階主管:

    • 門檻 = 313,000 × 4 = 1,252,000 元
    • 超過門檻部分 = 5,000,000 − 1,252,000 = 3,748,000 元
    • 應扣補充保費 = 3,748,000 × 2.11% = 約 79,083 元
    03250006500009750001300000投保30,300投保45,800投保100,100投保313,000(上限)4倍門檻超出門檻被扣費基應扣補充保費
    不同投保金額者,全年獎金 50 萬時的補充保費差異(單位:元)

    從上圖可以看到,同樣領 50 萬獎金:投保金額 30,300 的人被扣近 8,000 元;投保金額已達上限 313,000 的人,門檻 125 萬還沒到、一毛不扣。這就是制度被批評「對高薪有利」的數字證據——門檻會隨投保金額放大,且投保金額有上限保護,使得超高薪者反而較難跨線。

    注意

    本站觀點:年終發越多、被扣越多,這是高薪族要有的心理準備。 一旦你的累計獎金跨過 4 倍門檻,之後每多領一塊獎金,那一塊就實實在在被扣 2.11%,沒有任何上限保護(直到單次 1,000 萬封頂)。對年終動輒七、八個月、或有大筆分紅的人,補充保費是一筆要先算進去的固定成本。領到大筆獎金前,先用門檻往回推「我會被扣多少」,現金流規劃才不會失準。

    九、實際算例:三種人,三種結局

    理論講完,用三個貼近真實的角色把「累計 vs 門檻」的判斷跑一遍。三人都在同一家公司領了一整年獎金。

    角色一:小芳(新鮮人,沒跨門檻)

    • 月投保金額:30,300 元 → 門檻 = 121,200 元
    • 全年獎金:年終 2 個月約 6 萬 +三節各 5,000 共 1.5 萬 = 75,000 元
    • 75,000 未超過門檻 121,200 → 補充保費 0 元

    角色二:阿宏(中堅幹部,跨一點點門檻)

    • 月投保金額:45,800 元 → 門檻 = 183,200 元
    • 全年獎金:年終 4 個月約 18 萬 +績效 3 萬 = 210,000 元
    • 超過門檻 = 210,000 − 183,200 = 26,800 元
    • 補充保費 = 26,800 × 2.11% = 約 565 元

    角色三:Linda(高階主管,大幅跨門檻)

    • 月投保金額:150,000 元 → 門檻 = 600,000 元
    • 全年獎金:年終 +分紅 = 1,200,000 元
    • 超過門檻 = 1,200,000 − 600,000 = 600,000 元
    • 補充保費 = 600,000 × 2.11% = 12,660 元
    03125006250009375001250000全年獎金4倍門檻應扣補充保費小芳阿宏Linda
    三種人領獎金的補充保費結局(單位:元)

    結論:小芳整年免扣,阿宏只扣 565 元(不到獎金的 0.3%),Linda 因為跨門檻幅度大、扣 1.2 萬多。 三個案例再次印證鐵律——被扣多少,取決於你跨過 4 倍門檻多少,而不是獎金總額有多大。 跨一點扣一點,跨很多扣很多,門檻以內永遠是零。

    把你的投保金額和全年獎金輸入「補充保費試算工具」,自動算出門檻與該扣金額 →獎金、兼職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 6 類所得,算出 2.11% 補充保費。

    十、上限與封頂:單次計費 1,000 萬,別把它和門檻搞混

    獎金補充保費有一個上限,但它和「4 倍門檻」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,常被混為一談:

    • 4 倍門檻(下限/起扣點):累計獎金「超過」這個數才開始扣。保護的是「金額不大的獎金」。
    • 1,000 萬上限(封頂)同一次給付的計費金額以 1,000 萬元為上限,超過 1,000 萬的部分不再計收。保護的是「單筆超巨額獎金」。

    1,000 萬元

    高額獎金補充保費的單次計費上限:同一次給付計費金額封頂於 1,000 萬,最多扣 211,000 元

    來源:健保署: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

    換句話說,一筆超過 1,000 萬元的單次獎金,其補充保費的費基最多就是 1,000 萬,乘上 2.11% =最多 211,000 元。這是給極高額單筆分紅(如上市公司高管的鉅額酬勞)設的天花板。一般人一輩子碰不到這個上限,但知道它存在,能避免誤以為「大獎金會被無限扣下去」。

    十一、雇主怎麼扣、什麼時候扣:你拿到的是淨額

    補充保費採「就源扣繳」,整個流程由雇主(投保單位)負責,你不用自己跑健保署:

    • 判斷時點:每次發放獎金時,雇主把你在該公司的累計獎金加總,看有沒有跨過你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。
    • 扣繳時點:在發放當下,從「超出門檻的部分」直接代扣 2.11%。你領到的獎金已經是扣完的淨額。
    • 彙繳時點:雇主於次月底前填具繳款書,向健保署彙繳代扣的補充保費。
    • 你要做的事:基本上不用做任何事。獎金入帳已是淨額,年度也不需要自己申報這筆。

    提示

    因為門檻是「全年累計」,理論上你若中途換工作、或同一年在多家公司領獎金,各家是分開累計、各自和各自的門檻比。年度結束後,健保署會就你全年的補充保費做總清算,若有溢扣或漏扣,循退補機制處理。但對絕大多數「整年待在同一家公司」的上班族而言,雇主逐次代扣的結果就已經是正確的最終金額。

    十二、五個害你誤會的常見迷思

    關於獎金補充保費,網路上和辦公室裡流傳最多的錯誤觀念,一次拆穿:

    • 迷思一:「領年終整筆都被扣 2.11%。」 錯。只扣「全年累計獎金超過投保金額 4 倍」的那一段,門檻以內一毛不扣。多數人根本沒跨門檻。
    • 迷思二:「按月薪水也要被扣一次補充保費。」 錯。主要工作的月薪只有每月一般保險費,不另扣補充保費。會被扣的「薪資」是兼職那種非主要投保單位薪資。
    • 迷思三:「門檻是看我實領月薪 ×4。」 錯。門檻是「投保金額 ×4」,投保金額依分級表決定,常和實領月薪略有出入。
    • 迷思四:「兩家公司的獎金要加起來看門檻。」 錯。門檻以「同一投保單位」分別計算,各家各自和各自的 4 倍門檻比,不合併。
    • 迷思五:「補充保費會被無限扣。」 錯。同一次給付計費以 1,000 萬元封頂,單次最多扣 211,000 元。

    注意

    最常見的實務糾紛,是員工看到獎金被扣了一筆,誤以為公司「多扣」或「重複扣」。正確的查核方式是:拿你的投保金額 ×4 算出門檻,再用全年累計獎金 − 門檻算出費基,乘以 2.11%——和薪資單上代扣的數字對一下。只要公司扣的是「超出門檻的部分」,就是對的。算不通時,先確認自己用的是「投保金額」而不是「實領月薪」。

    十三、規劃視角:獎金、調薪、投保金額的連動

    獎金補充保費雖然多數人碰不到,但對「年終豐厚或有分紅」的族群,有幾個值得留意的規劃面向(前提都是合法、有真實事實基礎):

    • 跨門檻前後的邊際成本:一旦你的累計獎金即將跨過 4 倍門檻,超出的每一塊都會被扣 2.11%。這不是要你少領獎金,而是領大筆獎金時,先把這 2.11% 算進稅後實拿,現金流預估才準。
    • 投保金額與門檻同向移動:調薪通常會墊高投保金額,門檻也跟著抬高。投保金額對你的影響是雙面的——一般保險費(每月扣的)會增加,但獎金的 4 倍門檻也變高、較不易跨線。
    • 獎金的發放方式:分散在不同年度或拆成經常性給付(若符合實質、合法),與集中在單一年度一次領,補充保費的結果可能不同。但這必須以「真實的薪酬安排」為前提,不能為了規避而虛構。
    • 和綜所稅一起看:獎金同時是「薪資所得」,要併入綜所稅;補充保費是健保的另一層。兩者各自獨立,規劃時要同時納入,別只算一邊。

    提示

    所有規劃的底線是「真實」。我們談的是「理解門檻、把可預期的補充保費先算進現金流」,而不是製造假性薪酬結構去規避。任何沒有真實基礎的安排,都可能被認定為規避而補繳。把規則搞懂、合法地把該算的成本算清楚,才是這篇文章的本意。

    十四、高額獎金補充保費速查表

    把本文所有關鍵規則整理成一張表,領獎金前對照即可:

    項目內容
    適用對象領取「非按月發放」獎金者(年終、三節、績效、紅利等)
    起扣門檻同一公司全年累計獎金,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× 4 的部分
    費率2.11%
    計費基礎(全年累計獎金 − 投保金額 ×4)的超出部分
    單次計費上限1,000 萬元(單次最多扣 211,000 元)
    門檻是否合併多家公司否,以同一投保單位分別計算
    按月薪資是否另扣否,經常性薪資只計一般保險費
    投保金額上限NT$313,000(門檻天花板 = 125.2 萬)
    扣繳方式雇主就源扣繳,次月底前彙繳,你拿到淨額
    你要不要自己申報不用,雇主代扣代繳

    十五、行動清單:領獎金前 5 分鐘自我檢查

    拿到獎金、或預期年終前,照這份清單跑一遍,就知道自己會不會被扣、被扣多少:

    • 找出你的「投保金額」(看健保卡費用、薪資單或問人資,不是用實領月薪)。
    • 算出你的門檻 = 投保金額 × 4
    • 把這家公司全年累計會領到的獎金(年終+三節+績效+紅利)加總。
    • 累計獎金有沒有超過門檻?沒超過 → 補充保費 0 元,不用再算。
    • 超過了 → 算超出部分 = 累計獎金 − 門檻,再乘 2.11%,就是你全年該被扣的補充保費。
    • 核對薪資單上代扣的金額,是不是只扣了「超出門檻的部分」(不是整筆獎金)。
    • 確認你算的是「投保金額 ×4」而非「實領月薪 ×4」——這是對不上時最常見的錯。
    • 若單次獎金超過 1,000 萬,記得費基封頂在 1,000 萬。
    想連月薪、勞健保、實領一起算清楚?用「薪資計算工具」一次跑完整份薪資結構 →扣除勞保、健保、勞退與所得稅,算出每月實領金額。

    更進一步的理解,可以接著看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全解析,把六類所得(兼職薪資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)的扣費規則一次搞懂;如果你是兼職、打工族,兼職與打工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則專門講「單次達 2 萬就起扣」的另一套門檻——和獎金的 4 倍累計門檻完全不同,別搞混。

    領獎金被扣補充保費,從來不是「政府多收一筆」,而是「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高額部分,才補課一層 2.11%」。門檻看投保金額、累計看一整年、扣費只課超出的那一截、單次封頂 1,000 萬。把這四件事記牢,下次年終入帳時,你就能自己算出該被扣多少、為什麼,而不必再被「整筆被扣」的迷思嚇到。

    常見問題

    獎金超過投保金額 4 倍,是整筆都扣補充保費,還是只扣超過的部分?

    只扣超過的部分。規則是『同一投保單位全年累計獎金,超過當月投保金額 4 倍』的那一段,才按 2.11% 計收補充保險費;門檻以內的金額完全不扣。舉例:月投保金額 40,100 元,4 倍門檻=160,400 元,全年獎金累計 25 萬元,被扣的只有超出的 89,600 元 ×2.11%=約 1,891 元,而不是 25 萬全額。

    哪些錢算『獎金』要併入累計?底薪、加班費也要算嗎?

    要併入累計的是『非按月給付』的獎勵性金錢:年終獎金、三節(春節、端午、中秋)獎金、績效獎金、全勤獎金(若非按月固定發)、紅利、分紅等。按月固定發放、已計入投保金額的『經常性薪資』(底薪、按月發的職務加給等)不算獎金,也不另外扣這筆補充保費——它們的健保負擔已經反映在每月的一般保險費裡了。

    投保金額 4 倍的『4 倍』是用哪個月的投保金額?

    用『給付獎金當月』的投保金額來算 4 倍門檻。多數人投保金額一整年穩定,門檻就固定;若年中調薪、投保金額變動,雇主會以發放獎金當月的投保金額為基準計算。要注意門檻看的是『投保金額』,不是你的實領月薪——兩者常因投保金額分級表的級距而略有差異。

    我在兩家公司都有領獎金,門檻要合併算嗎?

    不合併。4 倍門檻是『以同一投保單位(同一家公司)』為單位分別計算的。你在 A 公司的累計獎金跟 B 公司的累計獎金各自和各自的 4 倍門檻比,不會把兩家加起來看。所以同樣總額的獎金,分散在兩家公司領,可能兩邊都沒跨過門檻而不被扣;集中在一家領,就比較容易超過。

    補充保費有沒有上限?會不會一筆大獎金被扣到天文數字?

    有單次計費上限。同一次給付的計費金額以 1,000 萬元為上限,超過 1,000 萬元的部分不再計收補充保費。也就是說,單次獎金費基最多就是 1,000 萬元,乘上 2.11% =最多 211,000 元。這是針對極高額單筆獎金(如高階主管的大筆分紅)設的封頂。

    補充保費是公司扣還是我自己要去繳?

    由雇主(投保單位)就源扣繳。公司在發放獎金、判斷已跨過你的 4 倍累計門檻時,會當場從超過門檻的部分代扣 2.11%,並於次月底前向健保署彙繳。你拿到的獎金已經是扣完的淨額,不需要自己另外申報或繳納。年度結束後若有溢扣,健保署會處理退補。

    為什麼有人說『低薪的人獎金反而比較早被扣』?

    因為門檻是『投保金額的 4 倍』,投保金額越低、門檻就越低。月投保金額 30,300 元的人,門檻只有 121,200 元;月投保金額 15 萬元的高薪族,門檻高達 60 萬元。同樣領 20 萬獎金,低投保金額的人早就跨過門檻被扣,高投保金額的人可能連門檻都還沒到。這是制度設計上常被討論的『門檻隨投保金額放大』效果。

    補充保費和我每個月薪水單上扣的健保費是同一筆嗎?

    不是。每月薪水單上的是『一般保險費』,依你的投保金額固定計收、和你領不領獎金無關。補充保險費是『額外』的一層,只在特定六類所得(高額獎金、兼職薪資、執行業務所得、股利、利息、租金)發生時才另外計收。獎金的補充保費是其中之一,且設有 4 倍門檻保護,跟按月扣的一般保險費完全是兩本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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