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別休假天數計算
依勞基法第38條年資級距,算出今年度特休天數與未休折算工資。
錢途編輯部經審稿查核更新 依據 2026 法規
常見問題
特別休假天數怎麼算?
依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,依年資給假:滿 6 個月未滿 1 年給 3 日、滿 1 年 7 日、滿 2 年 10 日、滿 3 年起每年 14 日、滿 5 年起每年 15 日;滿 10 年起每滿一年加給 1 日,加到 30 日為止(即滿 10 年 16 日、滿 24 年起封頂 30 日)。
特休沒休完,可以折算工資嗎?
可以。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的日數,雇主應發給工資(一日工資通常以月薪 ÷ 30 計算)。經勞資協商遞延的特休,於次年度終結或離職時仍未休者,同樣要折發工資。
特休可以遞延到隔年嗎?
可以。勞工當年度未休完的特休,經勞資雙方協商,可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。但遞延後仍未休完者,雇主就要在次年度終結時結算發給工資,不能無限遞延。
年資怎麼計算?工讀、派遣、留職停薪算嗎?
特休年資以「繼續工作」期間計算,同一雇主(事業單位)年資應合併計算。部分工時、工讀生只要符合年資也有特休(依比例)。育嬰留職停薪等期間是否計入年資,依個別規定與勞資約定認定,建議向勞工局確認。
公司用曆年制、會計年度制給特休合法嗎?
合法。勞資雙方得協商以週年制(到職日起算)、曆年制、教學單位學年度或會計年度等方式實施,但換算後給假不得低於勞基法第 38 條的標準,且雇主應補足差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