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怎麼用?2026 稅率與申報
先算再看:頭期款試算 →本文目錄(6 個段落)
贈與稅最常出現在三個時間點:父母幫忙買房、子女結婚、長輩想提早把財產移給下一代。三種情況都有合法不用繳稅的空間,但也都有一個常見的誤解:以為錢不經過自己的帳戶就不算贈與,或以為送房子一定比送現金省。這篇先把 115 年的免稅額與級距攤開,再用兩個算例把這兩個誤解拆掉。
一、115 年贈與稅免稅額與稅率(官方公告)
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公告 115 年發生的贈與案件適用金額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,金額要等物價累計上漲 10% 才調整,115 年沒有調整,與 114 年相同。
| 項目 | 115 年金額 |
|---|---|
| 免稅額 | 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 |
| 第一級(10%) | 贈與淨額 2,811 萬元以下 |
| 第二級(15%) | 超過 2,811 萬~5,621 萬元的部分 |
| 第三級(20%) | 超過 5,621 萬元的部分 |
換成速算公式:第二級 淨額 × 15% − 140.55 萬元,第三級 淨額 × 20% − 421.6 萬元。140.55 萬是 2,811 萬 × 5%;421.6 萬是用公告的「超過 5,621 萬先課 702 萬 6,000 元」反推:5,621 萬 × 20% − 702.6 萬。
應納贈與稅 =(一年內贈與總額 − 不計入的贈與 − 扣除額 − 244 萬)× 稅率
提示
本站觀點:免稅額跟著「送的人」,不是「收的人」。 這是最多人算錯的地方。爸爸一年送三個小孩各 100 萬元,合計 300 萬元,超過 244 萬元,要就超出的 56 萬元課稅。如果改成爸爸送兩個、媽媽送一個,兩人各自都在免稅額內,就不用繳。規劃時要先按「贈與人」分帳,而不是按受贈人。
二、哪些贈與不用課稅(第 20 條)
下列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金額不受 244 萬元限制:
- 配偶相互贈與:夫妻之間送多少都不課贈與稅。
- 子女婚嫁時父母的贈與:每位父母 100 萬元以內。國稅局實務以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內的贈與認定。
- 扶養義務人支付的生活費、教育費、醫藥費:例如父母付成年子女的學費、醫療費。要直接用在這些用途上,把一大筆錢轉進子女帳戶再說是生活費,會被當成一般贈與。
- 捐給政府、公立機關、公營事業,以及捐給符合標準的公益、慈善、宗教財團法人。
- 作農業使用的農地及地上農作物贈與給民法第 1138 條的繼承人(受贈人 5 年內要繼續作農業使用)。
另外,施行細則第 19 條規定,不動產贈與時受贈人繳納的契稅與土地增值稅,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這幾項疊起來,空間比多數人以為的大。一對夫妻在兒子結婚那一年:爸爸給 244 萬元年度免稅額+100 萬元婚嫁贈與,媽媽也一樣,合計 688 萬元;同一年媽媽再把自己名下的存款轉給爸爸,不論多少都不課稅。真正要申報的,是超過這些額度、而且不屬於第 20 條任何一款的那一段。
三、不是「送」也算贈與(第 5 條)
下面六種情形,就算沒有簽贈與契約、錢沒經過受贈人帳戶,法律也以贈與論:
| 情形 | 以贈與論的金額 |
|---|---|
| 免除或替人承擔債務(例如替子女還房貸、卡債) | 免除或承擔的債務 |
| 以顯著不相當的低價把財產賣給別人 | 差額部分 |
| 用自己的錢替別人買財產(例如父母出錢、房子登記子女名下) | 出的資金;買的是不動產則以該不動產計算 |
| 出資替別人買財產,但對方只付了一小部分 | 出資與代價的差額 |
| 未成年人名下買的財產 | 視為法定代理人(通常是父母)的贈與,除非能證明錢是孩子自己的 |
|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(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姊妹、祖孫) | 整筆視為贈與,除非能提出確實付款證明,且錢不是賣方借的 |
最後一條最容易踩到。父母把房子「賣」給子女,國稅局會先推定是贈與,子女要自己證明真的付了錢、錢從哪裡來。用父母的錢付父母的房價,或父母當保證人借來的錢,都不算數。
四、算例一:父母資助頭期款 600 萬元
小林買房,爸媽合計要給 600 萬元頭期款。
同一年給完:爸爸給 356 萬元、媽媽給 244 萬元。媽媽在免稅額內;爸爸超過 112 萬元,贈與稅 = 112 萬 × 10% = 11.2 萬元,並要在贈與後 30 天內申報。
分兩個年度給:12 月底爸媽各給 244 萬元,隔年 1 月初再補不足的 112 萬元。兩個年度、兩位贈與人,合計免稅空間是 244 萬 × 4 = 976 萬元,600 萬元全部在免稅額內,贈與稅 = 0,也不用申報。
如果小林剛好在這段期間結婚,結婚登記前後 6 個月內,爸媽各自還能多送 100 萬元婚嫁贈與。結婚那一年,一對父母合計可以免稅送 (244 + 100) × 2 = 688 萬元;再加上前一年底各送 244 萬元,兩個年度合計 1,176 萬元。
注意
跨年分次的前提是錢真的移轉、真的分開。 12 月 31 日與 1 月 1 日各轉一筆是合法的,但要留下轉帳紀錄,不要事後補寫日期。另外,若贈與人在 2 年內過世,這些贈與會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加回遺產總額,詳見遺產稅怎麼算。
頭期款到底要準備多少、還差多少,可以先用頭期款試算算清楚,再決定要不要分年度:
把頭期款、稅費、估價差和預備金一次算完 →輸入房價與貸款成數,算出頭期款、估價差、仲介費、過戶稅費、裝潢與預備金總共要準備多少,存款要存幾年,以及用現有存款最多能買多少錢的房子。五、算例二:直接過戶房子,真的比送現金省嗎?
王爸爸有一間市價 2,000 萬元的房子要給兒子。土地公告現值 800 萬元、房屋評定現值 100 萬元。
| 送 2,000 萬元現金 | 直接過戶房子 | |
|---|---|---|
| 贈與價值 | 2,000 萬(現金按面額) | 900 萬(公告現值+評定現值) |
| 受贈人繳的契稅(評定現值 × 6%) | — | 6 萬 |
| 贈與淨額 | 2,000 − 244 = 1,756 萬 | 900 − 6 − 244 = 650 萬 |
| 贈與稅(10%) | 175.6 萬 | 65 萬 |
只看贈與稅,送房子少了 110 萬元以上,這也是很多人選擇直接過戶的原因。過戶房子的那一欄還沒扣受贈人要繳的土地增值稅,扣了之後贈與稅會再低一些,但土地增值稅本身是一筆新的支出,金額看持有期間的漲價。
注意
本站觀點:送房子省的是「今天的贈與稅」,多付的是「將來的房地合一稅」。 受贈取得的房地,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是受贈時的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(按物價指數調整),持有期間也從受贈那天重新起算。以這個例子,兒子 3 年後用 2,000 萬元賣出,帳面獲利約 1,100 萬元,持有 2~5 年稅率 35%,房地合一稅約 385 萬元(未計費用與物價調整,僅示意量級)。如果兒子打算自住很久,這筆稅可能永遠不會發生;如果幾年內就要賣,送現金讓他自己買,整體稅負反而可能比較低。差別在於這間房子的用途,不在贈與稅本身。
受贈房地的成本與持有期間怎麼認定,見房地合一稅特殊情形:繼承、贈與、預售屋;受贈土地的土增稅由受贈人繳納,計算方式見土地增值稅怎麼算。
受贈的房子將來要賣?先試算房地合一稅 →輸入售價、成本與持有期間,估算賣房要繳的房地合一稅,含自住優惠。六、申報與繳納流程
- 1按贈與人加總當年度所有贈與,扣掉不計入的項目後,超過 244 萬元才需要申報
- 2在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發生後 30 天內,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;有正當理由可在期限前申請延長,最多 3 個月
- 3附上贈與契約、資金或不動產證明;婚嫁贈與要附子女辦妥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
- 4收到核定繳款書的次日起 2 個月內繳清,繳不出現金可在期限內申請分 18 期以內繳納,按郵政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加計利息
- 5繳清後拿到繳清證明書(或免稅證明書),不動產才能辦理移轉登記
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贈與不用申報,但建議保留轉帳紀錄與用途說明。父母資助的錢之後如果用來買房、或贈與人在兩年內過世,國稅局會回頭看資金流向,有紀錄才說得清楚。
贈與稅的關鍵就三件事:免稅額按贈與人算、時間點決定能不能跨年度與適用婚嫁贈與、送房子要連將來出售的稅一起算。金額大或涉及不動產時,申報前建議請記帳士或地政士依實際公告現值試算一次。
覺得實用?分享給需要的人 🙌
一次轉發,幫朋友省下查法規、算數字的時間。
常見問題
2026 年贈與稅免稅額是多少?
115 年(2026 年)贈與稅免稅額為每位贈與人每年 244 萬元,依財政部 114 年 11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11404671540 號公告,與 114 年相同。免稅額是跟著「送的人」走,不是跟著「收的人」:爸爸一年送給三個小孩合計 244 萬元以內不用繳稅,但不是每個小孩各 244 萬元。爸爸和媽媽是兩個贈與人,各自有 244 萬元。
贈與稅稅率是多少?
三級累進:贈與淨額 2,811 萬元以下課 10%;超過 2,811 萬元到 5,621 萬元的部分課 15%;超過 5,621 萬元的部分課 20%。速算公式分別是淨額 × 10%、淨額 × 15% − 140.55 萬元、淨額 × 20% − 421.6 萬元。同一年內有兩次以上贈與要合併計算,再扣掉當年已繳的贈與稅。
贈與稅誰要繳?什麼時候申報?
原則上是贈與人(送的人)繳,只有在贈與人行蹤不明、逾期未繳且在國內沒有財產可執行,或死亡時贈與稅還沒核課時,才改由受贈人繳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4 條,一年內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,要在超過免稅額的那次贈與發生後 30 天內,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報。
爸媽幫我出頭期款,要繳贈與稅嗎?
要看金額。爸爸、媽媽一年各有 244 萬元免稅額,合計 488 萬元以內不用繳稅,也不用申報。超過的部分課 10%,例如同一年資助 600 萬元,超出的 112 萬元要繳 11.2 萬元。如果是爸媽直接出錢買房、登記在你名下,依第 5 條第 3 款本身就以贈與論,不會因為錢沒經過你的帳戶就不算。
結婚時父母給的錢要繳贈與稅嗎?
依第 20 條第 1 項第 7 款,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的財物,總金額不超過 100 萬元的部分不計入贈與總額。國稅局實務上是父、母各自適用,並以結婚登記日前後 6 個月內的贈與認定為婚嫁時。所以結婚那一年,爸爸可送 244 萬元免稅額加 100 萬元婚嫁贈與共 344 萬元,媽媽也一樣,一對父母合計 688 萬元。
夫妻之間互相贈與要繳稅嗎?
不用。第 20 條第 1 項第 6 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,不管金額多大都不課贈與稅。但要注意,若贈與人在贈與後 2 年內過世,這筆財產會依第 15 條加回遺產總額;配偶互贈土地雖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那是遞延,日後受贈的配偶出售時,增值會從原本取得時起算。